证交所修正股东会议事规则参考范例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为强化上市公司股东会作业程序,以保障股东权益,修正「股东会议事规则」参考范例,明确规范上市公司股东会作业。(图/资料照片)
台湾证券交易所表示,为强化上市公司股东会作业程序,以保障股东权益,修正「股东会议事规则」参考范例,明确规范上市公司股东会作业。
证交所表示,「股东会议事规则」修正内容包括,公司受理股东报到时间至少应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办理;报到处应有明确标示,并派适足适任人员办理;股东会主席若由常务董事或董事代理时,以任职6个月以上,并了解公司财务业务状况之常务董事或董事担任;自受理股东报到时起,须将股东报到过程、会议进行过程、投票计票过程,全程连续不间断录音及录影,避免俟后发生不必要争议。
另外,为了让股东能更了解报到时间及程序,证交所于公开资讯观测站的股东会公告事项中新增「受理股东报到时间」,要求上市公司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