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重讯规范 证交所:内容不可偏颇

证交所指出,为了强化上市公司重大讯息揭露的品质,持续参采衡酌实务案件,修订「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明确规范上市公司发布的重大讯息内容不得偏颇。

证交所指出,考量实务上偶有公司以重大讯息阐述理念或表达立场,而违反重大讯息发布的精神,因此,修订「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明确规范并再次重申重大讯息发布之内容不得偏颇,以免误导投资人。

另外,为维护股东权益,倘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遭羁押者,应发布重大讯息说明相关事宜,以让股东充分知悉。

据了解,这是因近来屡发生经营权之争,如中福、泰山等公司变天,市场派变成公司派,但无法召开重讯,而原公司派仍可透过重讯发布消息,出现重讯内容偏颇情况。

此外,配合证交所营业细则相关修订,创新板上市公司及创新板第一上市公司,为另一已上市(柜)的公司持有股份达一定门槛应终止上市的比例,由70%放宽调整为80%,因此,修订重讯处理程序应发布重大讯息的标准。

首家适用被投持比率放宽至80%的是台湾虎航,华航目前持股77.44%,台湾虎航15日在创新板上市,未来万一华航持股达80%以上,台湾虎航就要发布重讯持股情况,以及将面临在创新板下市的命运。

证交所表示,为协助上市公司了解重大讯息、资讯申报等相关实务暨近期法规修正重点等,持续规划优质宣导课程,每年于台北、新竹、台中、台南及高雄举办「上市公司业务宣导会」,冀使上市公司娴熟相关规定,以深化对上市公司服务,对提升上市公司资讯揭露之品质不遗余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