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关学伦!台大修正硕博学位考试规则 所外考委至少1人
台大校门景图。(本报资料照)
近来不断传出政治人物涉论文抄袭丑闻,为把关学术伦理,台湾大学近期修正硕博士学位考试规则,规定考试委员中至少1人须从研究所外找,以全面维护论文品质。
台大近日公开的111学年度第1学期第1次教务会议纪录,修正通过〈国立台湾大学研究所博士暨硕士学位考试规则〉,其中第5条新增条例,即在担任硕博士学位考试委员中,所外委员至少1人。
依照台大规定,硕士学位考试委员为3到5人,在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之外,还要有2名委员,其中包括所外委员1人。考试委员由校长遴聘,系所主管指定1人为召集人,但不能是学生的指导教授。博士学位考试委员是5到9人,指导教授及共同指导教授之外,至少还要有4人,其中包括所外委员1人。
至于常见硕博士论文设定「不公开」,为避免疑虑,台大也新增规定学位论文「以公开为原则」,除非是涉及机密、专利事项或依法不得提供,须经指导教授、系所主管认定,才可订定合理的「不公开」期限,最多为5年。
台大表示,学位论文是硕博士生长期辛勤耕耘,并透过指导教授指导之研究成果,通常在举行学位考试时,指导教授亦为考试委员。另,为对学生之研究成果提供更周全且客观的建议及考核,校方日前将学位考试委员之组成,作了更健全之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