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交所:大同若能确保股东权益 有机会恢复股票正常交易
大同公司昨(30)日召开股东常会,并剔除部分股东表决权或未发给表决权票及选举票,引起市场派股东抗议质疑股东会效力,证交所也宣布要自明(2)日起,将大同公司股票改列全额交割股,大同股票今(1)日也应声跌停。证交所今晚也召开记者会,说明如果大同公司能够保障或回复股东权利,将恢复大同股票正常交易。
证交所指出,变更交易方法制度主要目的,是借由预收款券、全额交割方式,提醒投资人注意该处置标的上市公司存在财务业务或公司治理方面之重大疑虑,投资风险及不确定性更高,理应较一般正常上市公司施行更为严谨交易方式为宜。投资人经审慎评估后仍可进行交易买卖,符合证券交易法主张「保障投资」意旨。
此外,有关大同公司上市有价证券经证交所变更方法,如果大同公司回复受影响股东权益,或确实保障该等股东权利将可获得平等对待,证交所得依前开细则之相关规定,恢复大同公司上市有价证券之交易方法。
证交所指出,如果相关股权有违反法规或涉及陆资疑义,应由权责单位解释或查明认定,大同公司迳行剔除部分股东表决权或未发给部分股东表决权票及选举票之行为,致股东常会改选董事结果、相关决议方法及决议结果之效力存有疑虑,股东平等行使应有权益已受严重影响,对此,投保中心也认为这次大同股东会之召集程序及决议方法均有瑕疵,后续将密切注意事件发展,审慎评估并视需要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撤销股东会决议之诉讼。
另外,集保公司亦表示大同公司在股东及征求人办理报到时,不发给表决票及选举票,恐已违反相关法令,显见前开事件将对公司警运及财务业务有重大影响之疑虑。证交所表示,鉴于相关疑虑于大同公司在昨日重大讯息说明记者会未能提出处理依据、明确事证及合理之说明,为了提醒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证交所依照营业细则规定,将其上市有价证券列为变更交易方法。
今日下午资深媒体人蔡玉真在内,约30名大同股东,前往金管会证期局举牌抗议,并递交陈情书,同时也对主管机关提出3大诉求,其中一项就是大同股票打入全额交割股,不是在惩罚公司,而是变相惩罚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