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市场》视讯股东会 柜买修章规范

配合公司法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准则开放公开发行公司得以视讯方式召开股东会,为强化上(兴)柜公司视讯股东会相关资讯之揭露与即时公告,修正「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资讯申报作业办法」、「对有价证券上柜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及「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等规章。

柜买中心表示,此次主要修正内容包括:(一)上柜及兴柜公司召开股东会视讯会议,于宣布开会后,倘因天灾、事变或其他不可抗力情事致视讯会议平台或以视讯方式参与发生障碍,无法续行会议时,已完成投票及计票,并宣布表决结果之议案,上柜及兴柜公司应分别于股东会决议后当日及二日内申报已完成决议议案之决议情形。

(二)上柜及兴柜公司发布股东会重大讯息时,应说明股东会之召开方式(实体股东会、视讯辅助股东会、视讯股东会等),俾利股东了解;另为利投资人知悉战略新板公司股东会资讯,爰比照一般板之规范,明定战略新板公司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召开日期、召开方式、召集事由及停止变更股东名簿记载之日期者应发布重大讯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