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买 修正2项规章

一、为使上柜公司资讯更臻透明完备,参酌国际主要证券市场机制,增订规范上柜公司办理财务报告或年度自结财务资讯提董事会之召集通知时,应同时发布重大讯息,另考量给予上柜公司足够之因应作业时间,自113年第一季财务报告起始适用之。

二、为维护股东权益暨强化监理机制,上柜及兴柜公司发生董事长、总经理遭通缉之情事时,应将相关资讯发布重大讯息,俾利股东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