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公示!补贴来了!

近日《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发布淮北市老旧住房装修改造个人住户可申请

最高补贴5万元!

11月12日和15日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发布

淮北市旧房装修补贴申请公示

让我们一起看看

哪些小区申请到了

11月15日淮北市旧房装修补贴申请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的通知》(国发〔2024〕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淮住建〔2024〕177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次申请补贴项目已通过县区住建部门审核,符合补贴资金使用条件,拟申请的补贴金额为165.3960354万元。现将申请旧房装修补贴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25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3032007、3025927

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明细表

(11月15日)

(点击图片可查看)

11月12日

淮北市旧房装修补贴申请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的通知》(国发〔2024〕7号)《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若干措施的通知》(皖发改环资〔2024〕493号)《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建计〔2024〕127号)《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 的通知》(淮住建〔2024〕177号)以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本次申请补贴项目已通过县区住建部门审核,符合补贴资金使用条件,拟申请的补贴金额为47.8247万元。现将申请旧房装修补贴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2日至2024年11月20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反映。

联系电话:3032007、3025927

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明细表

(11月12日)

(点击图片可查看)

有小伙伴想问

淮北市老旧住房装修改造个人住户咋申请的呢?

最高补贴5万元!

个人住户申请细则来了

为持续释放消费潜力,近日,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淮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淮北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了《淮北市旧房装修领域补贴实施细则》(淮住建〔2024〕177号),以下简称《细则》,大力促进旧房装修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落实。个人住户可申请旧房装修补贴。

【旧房装修领域补贴(个人住户)对象】

旧房装修领域补贴(个人住户)对象为城镇老旧住房,是指在城镇规划内因房屋使用年限10年以上,存在屋顶漏水、外墙脱落、功能缺失、供配电设施老化等需要改造的城镇住房。

【个人住户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范围】

个人住户申请旧房装修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室内地面、墙面、水电、门窗、厨卫更新装修改造等。

【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项目应符合的要求】

自2024年9月6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当年已经开工但尚未完工的项目以及新开工的项目予以补贴,确保项目改造资金落实到位并当年使用完毕。同时,旧房装修改造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装修、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申请补贴装修项目要求2025年12月底前完工。

【旧房装修领域补贴的具体申报流程】

拟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资金的申请人,应在改造项目正式开工并形成实物工作量后,及时向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补贴资金申请。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申报信息后,组织专业人员对材料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要求3个工作日反馈审核结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真实完整,符合本细则要求的,予以审核通过;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无法辨识的,审核部门将补正信息要求告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在15日内补正有关信息重新申请。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4个工作日内,将符合补贴条件的项目信息进行汇总、确定补贴金额,并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资金申请。

【申请旧房装修领域补贴需要的材料】

申请人为个人住户的,需要提交申请材料主要包括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复印件、与企业签订的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付款凭证、工程造价预算清单、物品材料购置发票、开工现场照片等,具体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申请材料清单。与企业签订装修(服务)或购买材料合同的,需同时提供付款凭证。选择散装的申请人,不需要合同。

补贴申请人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利用不正当手段套取补贴资金的,由申请人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旧房装修领域补贴政策咨询电话】

淮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32007

濉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87021

相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339590

杜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090558

烈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69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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