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駁垃圾山說法 掩埋場可分攤垃圾處理量能
针对近期外界关注垃圾堆置议题,环境部今天表示,全台24座焚化厂整改期间焚化量能暂时缩减,但营运中107座掩埋场仍可分担,可妥善处理垃圾,并非外界所称垃圾山。
环境部针对近期外界关注垃圾堆置议题,发布新闻提出说明与反驳。
环境部说明,90年代全台24座焚化厂陆续兴建完成,负责处理垃圾及热能回收(发电),近年多数已届满20年服役期,因此环境部从民国106年起开始补助经费,协助地方办理焚化厂整改更新,以提升运作效能。
24座焚化厂整改期间,环境部强调,焚化量能会暂时缩减,但全台营运中107座掩埋场仍可分担垃圾处理重任,公有掩埋场都设有不透水布及污水收集设施等污染防治措施,可妥善处理垃圾,并非外界所称的垃圾山。
关于整改期间的工作推动,环境部说,自106年起,中央已投入新台币13亿元,补助地方进行掩埋场整理整顿,但焚化厂整改期将陆续分批进行到民国120年,期间掩埋场可分担垃圾处理。
而且环境部未来仍会持续补助地方政府进行掩埋场整理整顿工作,至117年,预计再投入12亿元,协助地方将暂置垃圾做好覆土掩埋、打包,并督导地方加强环境卫生及防灾管理。
环境部并说,计有5座新厂陆续增设,预计116年将有29座焚化厂,每年可处理700万公吨垃圾,届时全台每天产出的垃圾可全数焚化处理;以及焚化余裕量也可透过掩埋场活化方式,将已掩埋的垃圾转废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