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火警害警消疲于奔命 法官裁罚6000元

谎报火警害警消疲于奔命,台北地院法官裁罚6000元(本报资料照片)

翁姓男子在去年11月8日及9日连续2天拨打119报案,谎报火警及疾病救护,翁还详细描述不实的火警情况、病患昏迷状态等,让台北市消防局分别派遣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救灾人员等前往现场查看处理,台北地方法院依故意向该公务员谎报灾害处罚6000元,可抗告。

台北市松山警分局移送指控,翁男用手机拨打119报案专线,分别报案称北市一处住宅2楼有火警情事及紧急救护需求,消防局分别派遣消防车辆、救护车辆、救灾人员等前往现场查看处理,台北地院认为翁让警消人员疲于奔命,影响真正灾害抢救之程度。

法官指出,翁力拨打119报案谎称有火警及疾病救护之情事,构成《社会秩序维护法》第85条第3款,故意向该公务员谎报灾害,裁处罚锾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