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重庆男子独闯无人区,金钱豹一路跟随,最终被3只金钱豹分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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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我们走近一看,整个躯体已经四分五裂,无法看出人形。
残骸散落一地,从已经裂开的头颅骨骼,可以判断眼前的这一堆残骸应该属于人类。周围还发现了一些被撕碎的布条和残渣,应当是衣服和人体组织。
“我们把残骸和剩余的人体组织带回去之后,立刻送检,最终确定被害人是一名男性,大约30岁,经过我国DNA资料库对比发现,正是前两天被你们报失踪的周某某……”
当搜救队员向周先生的家人描述他们在无人区发现周先生的过程时,周先生的母亲已经昏厥,妻子也泣不成声,紧紧抱着才刚满月的儿子,不敢相信警方说的这一切。
究竟是怎么回事?周先生在无人区遭遇了什么?
案情回顾
这起案件发生在2003年的重庆。
周先生居住在重庆市里,但他从小在雪宝山下长大,在雪宝山还没被认定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他就跟着父亲、叔叔爬过无数次,整座山藏在一片郁郁葱葱的中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中,植被茂盛,养育了许许多多的动物。
其中便包括被称为“雪宝山精灵”的花豹,因其身体圆形花纹形似古时候的铜钱,民间常称为“金钱豹”,认为它是一种吉祥的动物。
由于周先生在雪宝山下的生活经历,长大后便做了一名荒野向导,就职于一家重庆本地的旅游咨询公司,主要带领驴友们徒步探秘各种高山森林。
其中最常去的便是雪宝山,他常跟朋友开玩笑,自己闭着眼睛都可以攀上雪宝山的主峰箫动岩,可见周先生对于雪宝山的熟悉程度。
陪妻子刚坐完月子,周先生就马不停蹄地赶回公司,准备带一队上海来的驴友去征服雪宝山,按照常规的程序,每次带客人进山之前,荒野向导都会先去勘察地形和气候。
而周先生的这次入山勘察,竟成了他最后一次登雪宝山,将年轻的生命留在了雪宝山,永远地离开了家人。
当天去勘察地形和气候的,应该是两名向导,可是另一名向导突然拉肚子,这是入山最忌讳的一种病情,可公司临时又派不出人手。
周先生只好自己一个人进山勘察,他带好了2天的伙食,指南针,火镰,强光手电筒和户外移动电源等,背了满满一个近1.2米的背包,就从雪宝山的南入口进山勘察了。
周先生一进山,就隔十分钟给公司发一次定位,汇报一下勘察情况,并随手拍一些山地景色,这些都是要给客人们同步的。
当他沿着上个月进山的路线行进到一半时,发现有一块巨石挡住了去路,而且巨石很湿滑,极易冲脱路基,砸伤行人,因此他只能放弃这条路线,转而寻找新的进山路线。大概寻找了3个小时,周先生终于找到一条景色比较壮丽,环境相对安全的线路,并及时报告给了公司。
当公司人员通过卫星地图来规划周先生找到的这条线路时,赫然发现这条线路的一部分被禁止进入,原因是有大型野生猛兽出没。因而公司将卫星地图的反馈情况告诉周先生,也提醒他不要再往前勘察,尽快离开这条线路。
得到同事消息的周先生,并没有打算放弃这条线路,他认为这条线路的风景非常适合徒步,如果是一个队伍整体行进,应该没啥问题。他有点蠢蠢欲动,想自己继续深入探索一番,也就把同事的提醒没当回事,继续沿着新路行进。
他走了一会儿,在一块巨大的岩石边煮水,准备休整一下,再往前行进5公里,把那里作为今天的一个露营点。而他所不知道的是,那个地图上的露营点,自己将无法再抵达。
就在周先生煮开水,准备下面条的时候,又给公司发了一次定位,并拍了一张自己在岩石上休整的照片,报告一切安好。
这次报告成了周先生生前的最后一次汇报,自从之后,无论是公司还是家人都没有再联系到他。
距离周先生最后一次报告已经过去了8个小时,公司已经派了一支救援队准备进山搜救,同时周先生的家人也向当地派出所报警,希望警方也出面搜救,在两方队伍会合之后,就开始进山展开搜救。
可是山里天气变化多端,当搜救队行进了2公里时,突然下起了大雨,担心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搜救队不得不先退到雪宝山的车场坝,在此等待雨停,当天气放晴之后,搜救队收起帐篷又重新出发了。
他们沿着周先生之前发回的新路线,一点点地行进搜索,希望能快点找到周先生,在搜救的同时,他们用喇叭定时播放搜救队的位置,期待得到周先生的回应,然而一点信息也没有。
到了次日凌晨5点多,他们终于看到了周先生最后一张照片所传回的那块巨大岩石,可是并没有发现周先生的身影,岩石上是烧干的方便锅和酒精灯,旁边还有周先生的背包,大家一致确定就在巨岩附近搜索,周先生应该就在附近。
一名搜救队员发现岩石表面有利爪抓痕,从痕迹来看,应该是猫科或豹科动物所留的。大家不敢掉以轻心,改变了分头搜救的策略,转为整队进行搜救,这样方便自保。
很快在巨岩下方2公里处,发现了血迹和打斗造成的植物压损,大家屏住呼吸,使用火把和喇叭发出火光和噪音,驱赶这些可能就在附近的猛兽。
当大家沿着血迹往前搜索时,被一片狼藉的场景吓到,经过搜救队员确认,这些撕碎的布条应该就是周先生的衣服。
也就出现了开头一幕,搜救队员向周先生的家人描述发现周先生的场景,令在场所有人唏嘘不已。
经过法医检验以及动物专家的分析判断,周先生应该是被花豹撕咬分食,根据现场的爪印和森林公安回传的附近5公里的无人机监测录像,应当有3名成年花豹参与了这次伤人。
法律分析
这个案例涉及两个法律问题。
一是周先生不听同事提醒,执意进入国家自然保护区的“禁止进入”区域,是否违法?
在判定周先生是否违法之前,我们应当知道这些自然保护区的权利归属,一旦我们确定了自然保护区的权利归属,则可以根据权利归属来判断周先生的行为所触发了什么主体的什么权益。
所以,我国所有大川林河都是归属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权或者国家所有权。
周先生的非法进入行为是否对雪宝山自然资源造成侵占或者破坏,这个不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识来判断,而是从行为的客观行为来判断,也就是古人所说的“论迹不论心”,只要当事人实施了侵占或者破坏的行为,即可判定他就已经违法。
由此可知,周先生所进入的雪宝山应当属于森林、山岭,是归全民所有的,在雪宝山对外开放的区域,是允许所有国民合法进入并游览的,如果未开放区域或者竖有“禁止进入”标志的区域,所有国民是禁止进入的,这也是为了保护进入者的个人安全和脆弱的生态系统,因此周先生的行为是违法的。
这也提醒所有自驾游或者徒步旅游的游客,在进入某一地方的自然景区时,一定要遵守景区的规定,不可擅自进入需要批准或禁止进入的区域,保护好自身的安全,同时维护脆弱的生态平衡。
二是周先生所就职的旅游咨询公司和雪宝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如案例所说,按照行业惯例,每次勘察需要2人以上同行,一方面是为了保障安全,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对勘察结果的负责态度。
可是在周先生进山之前,他的一名同行同事因病无法进入,公司应当再。安排一位同事将进山勘察改期,但是公司却默许周先生一人进山,这是违反行业管理和公司安全管理义务的。
由此可知,周先生是在执行工作任务时,涉入雪宝山自然保护区的禁止进入区域,其自身具有重大的安全疏忽责任,同时公司对于员工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并未做到位,最终导致周先生身故,其所在的旅游咨询公司,应该承担关联责任,除了人身保险赔偿之外,公司应当向周先生的家属提供一定的疏忽大意的死亡赔偿金或抚恤金。
具体到本案,就要看在周先生遇害的区域是否有“禁止进入”的牌子、标识或者阻拦网等必要的安全提醒措施,如果有那么其可以减轻或不承担责任,如果没有,则要承担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障责任,给予周先生家属一定的赔偿。
结论
周先生的死,给他的家人带来了不可弥补的伤害和损失,同时也告诫我们所有人,对于大自然应当心存敬畏,人类连自己都征服不了,更遑论大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