锁匠捡到金钱豹小姐钱包 摊开一看发现周薪3万9735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台中戴姓锁匠2017年5月16日下午6点20分前往张姓女子住家开锁,离去前在社区1楼大厅捡到对方钱包,他既没有归还也没有拿给大楼管理员或送到派出所,反而直接带走,等到老板接到寻找电话才将只剩下8600元的钱包拿到派出所。张女发现原本放在里面的5万元现金只剩下这么一点点,其中有3万9735元还是她刚领到的「周薪」,气得提告锁匠侵占。

戴男当天前往帮忙开锁,刚好张女也要外出,两人就一起下楼离开,这时他想到要付给大楼管理员开锁的佣金,于是再次返回社区,结果就在1楼大厅捡到女客户的钱包,但他付完佣金后就骑车离去,完全没向管理员告知或将遗失物送到派出所,直到当事人发现东西不见了请管理员代为询问,这才将只剩下8600元的钱包送到附近的派出所。

▲戴男捡到张女的钱包,却没有交给大楼管理员或送到派出所。(示意图/本报资料照,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戴男坦承确实有在大厅捡到张女的钱包,但绝对没有要侵占的意思,「因为当天熟识的社区管理员休假,我不相信代班的管理员才会先将钱包带回去保管,打算隔天再拿回来请熟人转交,但后来因为工作忙碌耽搁了,才会隔了几天才送到派出所。我捡到钱包后只有看一眼,里面的现金都没动过,是原封不动还给张女的。」

不过,张女强调,钱包遗失前里面一共有5万元现金、身分证、驾照、健保卡以及提款卡等,那笔钱之中有3万9735元是她星期六刚领取的薪水手机里还存有薪资明细,「我原本要缴4万元的会钱,当天又急着出门才会没有在第一时间发现,后来询问管理员有没有捡到,调阅监视器一看怀疑是锁匠捡走了,才会打电话到公司请老板问问看,结果就接到派出所叫我去领钱包,但我发现现金短少就马上报案了。」

▲张女主张自己的当时才刚领到周薪3万9735元,加上要缴会钱才会携带5万元的现金。(示意图/记者徐文彬摄,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而张女上班地点金钱豹酒店杨姓干部出庭证称,张女确实是他们公司的小姐,2017年4月到5月都有来上班,加上公司薪水都是每周六发,并按照小姐每周的上班节数、打卡结束时间计算,平均每次每人领到的薪资都有4、5万,当然也有达不到这个数目的人,只是公司方面没有留存资料,所以无法确认当事人当时究竟领到多少薪水。

台中地院法官认为,戴男的老板证实是在接到询问电话后才知道有员工捡到钱包,如果他真的是不信任陌生的管理员,大可在回程时就将钱包送到派出所,或者在回到公司后拿给老板,却迟迟拖到当事人来电询问才交出,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本月初依侵占遗失物罪判处罚金1万元,同时没收4万1400元的犯罪所得,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