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客菜对决」不会发生? 律师指点!Joeman供出上游比抄佛经有用

针对Joeman涉毒一事,网红律师「雷丘律师就决定是你了」认为供出上游比抄佛经有用。(图/翻摄自Joeman脸书)

本月6日百万YouTuber「Joeman、九妹」(本名:翁隽明)涉嫌持有第二级毒品大麻,遭新北市刑大搜索逮捕,被依违反毒品罪移送新北地检署侦办,复讯后Joeman无保请回,此消息立刻震惊社会引发讨论;对此网红律师「雷丘律师就决定是你了」日前也在粉丝团提到,Joeman若要减轻或免除其刑,「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经有用多了」。

网红律师脸书粉丝团「雷丘律师就决定是你了」6日发出一篇贴文,并在留言区写下,虽然自己不算Joeman粉丝,但认为Joeman的3C企划做得满认真,身为科技肥宅的他要败家时,也会当作参考之一,自己也算是观众。

对于Joeman涉毒一事,他写下《3秒钟法普》,并提到,「基于毒品可能对个人和社会的危害甚钜,所以《毒品危害防制条例》里对于各种行为态样,例如制造贩卖、意图贩卖而持有、强迫他人施用、引诱他人施用、转让、自己施用、持有,处罚规定均不同」。

他举例,若自行施用只处罚第一级和第二级毒品,第三级和第四级毒品的施用「刑法不罚」;然而,大麻是属于第二级毒品,因此持有大麻可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万元以下罚金,施用大麻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若自用毒品(持有或是施用)的处罚规定并不重,而这类案件,比较要注意的是「是否真的是『自用』」。如果被认为是「意图贩卖而持有」或是有引诱他人施用、转让嫌疑,那刑责程度就变重了。

他还表示,「大家期待的『看守所对决』、『牢房对决』、『会客菜对决』可能不会发生…」,因此自己才认为这是一场「律师对决」,他指出,因《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第17条第1项规定,供出(上游)毒品来源,让检警侦破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得以减轻或免除其刑,依照这规定不只可减轻、甚至有机会免除其刑,因此「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经有用多了」,并认为Joeman该负的法律责任也是得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