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证券时报记者 吴家明
7月24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显示,在惠州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由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即在惠州市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下调至不低于抵押物价值30%。换句话说,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由四成下调至三成。
据了解,此次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下调旨在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变化的新形势,更好满足职工的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今年以来,多地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提振购房者的置业情绪。除了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部分城市采取了较为创新的措施。例如,北京拟对购买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购房者上浮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160万元;苏州推出缴纳住房公积金新模式,实现“灵活缴存、随时支取”;沈阳表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交首付,同时还放宽了“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
中指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表示,公积金相关政策仍是各地促进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入市、支持购房需求释放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了进一步降低购房成本,各地或将继续结合自身公积金使用的实际情况因城施策,推行和优化“商转公”相关政策的城市有望继续扩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