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同混血辣模仙人跳富商820万元 法官裁定关8年

李庠岑6年前伙同混血女模蔡瀞瑢设计仙人跳,向王姓男子恐吓勒索820万元,台湾高等法院裁定执行8年徒刑,可抗告。本报资料照片

从事仲介传播小姐工作的男子李庠岑,6年前伙同混血女模蔡瀞瑢设计仙人跳,向王姓男子恐吓勒索820万元,去年法院依恐吓及诈欺等罪判刑定谳,检察官声请定执行刑,台湾高等法院考量李男前案纪录共22页,且又施用毒品戕害自己,定执行8年徒刑,可抗告。

同案被告蔡女,台北地方法院将蔡女判刑1年,但台湾高等法院考量她坦认犯案,并与王男达成和解,谕知缓刑3年,并提供90小时义务劳务,未上诉已确定。

判决指出,李庠岑在2016年4月4日上午,由蔡瀞瑢邀约出王男到饭店房间,李庠岑用电击棒恐吓、持手机录影,要求王付款赔偿,王因畏惧而在4月6日汇460万元至李庠岑指定之帐户。

李庠岑另邀约王男,以郭姓男子通缉中需跑路费、安家费,且郭仍持有王的饭店影片等情恐吓,王男因畏惧而先后支付160万元。

李庠岑后来又与詹姓男子在2016年6月27日邀约王男,表示郭男安家费不足,收到郭小弟所寄送土制炸弹,由詹出示该枚土制炸弹给王男观看,致王因畏惧,而于28日交付200万元与李庠岑。

李庠岑因无法联系王男,在2016年9月2日将写有不实文字白布条,披挂在王经营公司门口停车格之车身,并以扩音器连续播放该内容,损害王的名誉及社会评价。

李男曾因毒品及诈欺判刑定谳、执行5月完毕,他恐吓富商的数罪分别判刑定谳后,检方声请定执行刑,高院考量他犯行长达1年3个月,且施用毒品戕害自己,更多次严重侵害他人,前案纪录共22页及诉讼资源耗费程度,裁定执行8年有期徒刑,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