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薰爱前男友伙同混血辣模仙人跳富商刮820万 二审再加重改判

李庠岑、蔡瀞瑢脸书。(图/翻摄脸书)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性别女模刘薰爱,曾与男子李庠岑交往,但2人分手后,李庠岑竟与另名混血女模蔡瀞瑢,设局诱骗富商饭店房间搞「仙人跳」,向富商勒索得手820万元。一审李男判刑5年半与6月,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李男曾有前科应依累犯规定加重,因此重判他7年4月与7月,7月部分易科罚金。可上诉。

李男从事饭局仲介,曾经在媒体专访中秀花名册,其中不乏艺人模特儿等外型亮丽的正妹,他也因为与跨性别女模刘薰爱交往登上新闻版面。在与刘薰爱分手后,他与平日就称兄道弟科技公司网路新贵王姓男子也闹翻,李男因此找蔡女进行「仙人跳」。

外型亮丽的蔡女是日本荷兰台湾泰雅族混血儿,读大学时就当平面模特儿,后来还上电视节目,一度爆红。她与李男和谋,2016年4月间约出王男天阁酒店信义会馆开房间,王男赴约后,埋伏在外的李男与3名同伙便冲进房间,假装抓奸;众人还拿出电击棒敲击王男头部,要求王男交出500万元,王男心生恐惧,2天后就汇款460万元。

李男等人食髓知味,陆续以影片外流为由,或是同伙要入监需要跑路费安家费,甚至还出示土制炸弹,让王男不断吐钱,总计交付820万元。王男之后避不见面,李男还在王男公司门口宣传车宣传不实讯息,并拉起白布条,骚扰王男。另外也在微信上公布王男的身份证字号姓名,并用照片留下恐吓字句,王男不再忍耐,报警逮人。

一审法院审理后,将李男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另外还判刑6月、得易科罚金;蔡女遭判刑1年,另外同伙也分别遭判刑6月至2年不等刑期。案经上诉,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李男因先前曾因违反《妨害兵役治罪条例》遭判处有期徒刑确定,并易科罚金执行完毕,又在5年内犯下本案,因此依照「累犯」规定,加重刑度为7年4月与7月(得易科罚金);另外蔡女则因达成和解,获得缓刑3年,但需提供90小时义务劳务,并接受法治教育课程5场次。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