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大陆女子投资绿能产业 警方破获诈欺集团逮捕7人
蔡嫌等人在云林县斗六镇租屋经营诈欺机房,避免遭到警方一网打尽。(警方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警方逮捕蔡嫌等7人诈欺集团,全案警询后,依违反诈欺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移请台南地方检察署侦办。(警方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27岁蔡姓男子为首的诈欺集团,利用交友网站(世纪佳缘)跟大陆地区女子聊天,自称是任职于知名企业的高级主管,取得被害人信任并培养感情,见时机成熟后,以投资「绿能产业」为借口,骗取被害人投资,再以特殊软体远端操作被害人电脑汇出款项至人头帐户;被害人向大陆公安报案,两岸合作打击不法,将其一举成擒移送法办。
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第二队接获线报,指诈欺集团利用交友网站跟大陆地区女子谈情说爱,谎称是任职知名企业高级主管,与被害人培养感情信以为真后,就以投资「绿能产业」为借口,骗取大陆女子投资人民币13万元,再以特殊软体远端操作被害人电脑,汇出款项至人头帐户,被害人无法领回资金时,方惊觉受骗。
警方报请台南地方检察署检察官陈奕翔指挥侦办,并与台南市警局第五分局等单位共组专案小组,扩大追查后发现;该集团以蔡姓主嫌为首,在云林县斗六镇租屋经营诈欺机房,为避免遭警方一网打尽,将机房分设2处。警方从去年11月长期追查,锁定该诈欺机房据点,即向法院声请搜索票,同步执行搜索。
警方会同台中市警察局特勤中队,日前采强行攻坚时,蔡嫌等人趁机将犯案笔记型电脑、手机等证物,敲碎毁损意图湮灭证据,警方破门而入时,现场查获蔡男等共7名共犯,并查扣笔记型电脑、手机、wifi分享器、sim卡及现金等赃证物;全案警询后,依违反诈欺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移请台南地方检察署侦办。
网路无国界,面对诈骗手法不断翻新,并透过交友软体或社群软体网路搜寻诈骗对象。警方呼吁民众应慎选投资管道,若有标榜高获利、稳赚不赔等投资商品,极有可能是诈骗;切莫轻信网友提供来路不明的投资管道,更不要任意安装远端操控软体,并将网银帐密告知网友,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