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道高手与女友设仙人跳「洗劫买春男」 获缓刑 二审大逆转重判
男子联合泰籍女友策画仙人跳,法官认为他有柔道2段证书,友人是健身教练,以强押弱势心态恐吓取财,已涉强盗罪,二审重判4年徒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高雄一名男子3年前联合泰籍女友小芳(化名)策画仙人跳,他先让小芳答应B男性交易邀约,趁B男洗澡时,与另名友人闯入威吓取财,发现B男想趁机拨电话时,还拿铝棒狂欧至重伤,法官认为他有柔道2段证书,友人是健身教练,以强押弱势心态恐吓取财,已涉强盗罪,一审判缓刑2年,二审改重判4年徒刑。
判决书指出,A男身高183公分,有柔道2段证书,他因与小芳有亲密关系,将在高雄承租的2间房间其中一间给小芳使用,另一间自住,3年前小芳接获B男的性交易邀约后,A男知悉后决定趁机仙人跳,他先等到B男在房间浴室洗澡时,伙同另名身高178公分、担任健身教练的C男手持铝棒进入房间内威胁。
B男被众人要求走出浴室,再被喝令须对小芳不礼貌之事提出赔偿,B男先是傻眼问说「是不是认错人」遭众人忽视,过程中他试图用新买的手机拨号求救,遭另外2男发现后暴怒持球棒殴打他,导致他头部外伤、眼窝骨折、颜面外伤、右掌骨骨折及急性肾衰竭等,警方事后到场,A男当即自首。
高雄地院依恐吓取财罪,判处A男徒刑6月,审酌事后已赔钱争取和解,获对方原谅,宣告缓刑2年,须参加100小时义务劳务,并应接受法治教育2场次,由于C男身分未曝光,也未到案,检方不服上诉后,二审合议庭法官依据各方证词,认定A男构成强盗罪,从重改判4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