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程车春节费率启动 台中市府吁「按表收费」

台中市计程车启动春节费率,中市府呼吁「按表收费」,图为台中转运中心计程车排班区。(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农历春节期间为体恤计程车驾驶仍提供载客服务,台中市自1月20日0时至1月29日24时启动「春节费率」,民众若于期间搭乘计程车,每趟次一律加收50元。市府交通局呼吁计程车驾驶不得随意喊价,乘客也不要自行向驾驶议价,务必依照计费表「按表收费」,以维护双方权益。

交通局长叶昭甫说,台中市所有计程车已全面启用新表,乘客需依计费表跳表金额支付车资,计程车也需使用新式计费表内建功能选取春节加成;如果驾驶有未选取春节加成键,仅能依跳表金额向乘客收费,不得额外加收。

乘客只要支付计费表上所显示的车资,避免计费表显示车资后又额外加收费用而产生争议。交通局已印制中、英、日三种语言收费说明贴纸,并发放至台中市计程车公(工)会、合作社,供计程车驾驶索取并张贴于车内明显处。

叶昭甫强调,市府将于违规热点不定期进行稽查及宣导,如有计程车未按表收费,也欢迎民众透过1999市民专线或市政信箱提供车号、驾驶姓名与乘车时间及地点或检附照片等相关证据进行检举;交通局将通知驾驶到案说明,如查获属实,将依法处新台币9千元以上、9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