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警涉貪、插乾股包庇KTV羈押禁見記2大過免職 主管連帶處分
基隆市警局少年警察队周姓小队长和刘姓侦查佐,涉犯贪污治罪例嫌收受不正利益并包庇业者,基隆地方法院裁定羁押禁见2个月。市警局今天表示,经召开考绩会决议周、刘均记2大过免职,另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
少年队周姓小队长被人检举涉嫌在爱一路的一家KTV插干股,并包庇业者招募持观光签证来台的越籍女子「打工」,雇用担任陪酒服务生,且疑有性交易;周另找同队刘姓侦查佐协助,未依法查缉。
基隆检方查出周姓小队长包庇不只1家店,检察官陈淑玲11日晚间10点多指挥廉政署、调查局基隆市调查站、航业调查处基隆调查站及基隆市警局人力,分持基隆地院核发搜索票,前往周、刘办公室和住家,以及多处涉案店家、相关人员住处等24个地点搜索。
检方也传唤周、刘和相关涉案人到案,昨天分由10名检察官讯问后,声押周、刘和徐姓、李姓、陈姓业者和游姓会计。
法院今天召开羁押庭,经法官讯问后,认定周姓小队长和刘姓侦查佐均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4条第1项,周另涉同条例第5条第1项第3款贪污罪。所犯最轻本刑10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并有事实足认有逃亡、湮灭证据、勾串证人或共犯之虞,非予羁押显难追诉、审判,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法官也认定徐姓、李姓、陈业者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1项行贿罪,以及及刑法第231条妨害风化罪;陈姓业者另涉犯刑法第268条赌博罪。游姓女子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11条第1项、第2项行贿罪。4人均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证据、勾串证人或共犯之虞,非予羁押显难进行追诉、审判,裁定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
基隆市警局表示,本案本局主动报请检方侦办,除全力配合检察官依法侦办,并已召开考绩会决议对涉案员警各记2大过免职处分,另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未来整饬警纪,将持续秉持不掩饰、不护短、不庇纵态度,展现维护警誉决心。
基隆市警局督察长林鼎钧今天表示,经召开考绩会决议涉案的周、刘均记2大过免职,另追究相关人员考核监督责任。记者邱瑞杰/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