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湖内警官酒驾2大过免职 分局长及直属主管连带处分

高雄湖内袁姓警官(右)于10月25日凌晨(右)酒驾被逮。(警方提供/林瑞益高雄传真)

高雄市警察局湖内警分局袁姓警官于10月25日凌晨1时许酒驾,湖内警分局表示,从重研议予以记2大过免职处分;考监责任部分,分局长陈义宏因就任未满4个月,记2申诫,直属单位防治组组长记2小过,以儆效尤。

袁姓警官当晚前往友人于新兴区经营的酒吧,饮酒后竟自行驾车离去,行经苓雅区建国一路遭辖区员警拦查,发现身上散发酒味,经实施呼气酒精测试,酒测值超过法定标准,全案以公共危险罪嫌移送高雄地检署侦办。

警方表示,袁姓警官平时考核不佳,且行为严重影响警誉,依据「警察人员人事条例」及「公务人员考绩法」规定,从重研议予以记2大过免职处分;考监责任部分,分局长记2申诫,直属单位防治组长记2小过,以儆效尤。

湖内分局长陈义宏说,员警知法犯法最为社会大众诟病,影响警誉甚深,该员勤余时间饮酒未能自律,导致违法情事。该分局对于员警违纪行为绝不姑息,将严格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持续加强对全体员警的法纪教育,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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