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检署检察长陈宏达谈司改 吁将廉政署升级

陈宏达畅谈司改。(黄靖惠摄)

基隆地检署检察长陈宏达和媒体畅谈相关司法改革国是会议议题,他认为应该将廉政署的层级,提升至检察机关的高度,改革整体肃贪体制,效度才会提升。

台湾廉政署主要工作在于预防贪腐、肃贪,但现今位阶与司法警察无异,都没有办法主动发起侦查,需要先向检察官报请再发动侦查,与香港廉政公署侦办操作模式相比,整体效度就差很多。

他认为,廉政署近年办理案件都较低层级像是学校营养午餐案、盗领加班费等,若能提高廉政署的层级,就能加效度、强化预防及整肃工作,不要再只网住小蚊子,而让大雄蜂冲破法网,应着眼大贪大腐案件,避免沦为「纸老虎」。

不过他说,香港廉政公署无论在人力的挹注人力,还是实施的制度层面都「玩真的」,反观台湾人力及制度层面处处受限,整体还不够完善,所以效度未真正呈现出。

至于外界常谣传检察官有「办绿不办蓝」选择性办案问题,他笑答,「自己并不认同这种讲法」从蔡英文宇昌案、林益世涉贪等案件得知,检方对于外界疑虑都条列式解答能厘清真相。

他说,大多时候政治人物为达成某种目,向外界营造出一种「办绿不办蓝」讲法,也凸显出政治人物不重视检调单位,才制造出不负责任的一种假象。

面对媒体询问妨害司法公正罪效用何在,他解释,妨害司法公正有时不一定是媒体,他认为应该着眼于政治力及政治人物的不当干预行为,并认为有时媒体的第四权反而能加速促成真相,真正该着眼焦点要放在政治人物身上。

他说,妨害司法公正罪还是应该要立法,但目前要立法还是有难度,立法后或许就能减少「有权判生无权判死」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