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本月起居民门诊待遇再提升
近期,济南市调整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待遇。自2024年10月1日起,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50%提高至65%;糖尿病高血压门诊用药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70%调整至75%。
济南市参保居民可自愿选择1家医保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乡镇卫生院作为普通门诊统筹定点,自签约之日起即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65%,最高可报销500元。
济南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可享受门诊统筹免费药待遇,共有5种基本药物:治疗高血压的基本药物(卡托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阿司匹林肠溶片)、治疗糖尿病的基本药物(二甲双胍片)、治疗冠心病的基本药物(硝酸异山梨酯片),一年内,免费药物金额累计不超过80元,超过部分按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规定予以支付。
济南市参保居民未达到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可在我市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两病”待遇,无需进行资格申请和审核,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降压药、降糖药可报销75%,不设起付标准。单病种一年不超过300元(使用胰岛素的糖尿病患者不超过600元)。
(仅供宣传推广使用,具体待遇享受需结合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