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千万奖金 云林打击绿能犯罪平台启用

云林地检署与云林县政府共同成立打击绿能犯罪平台,并祭出千万元检举奖金。(张朝欣摄)

云林地检署与云林县政府为达能源转型、环境永续的政策目标,13日共同成立「云林地区打击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犯罪协调联系平台」,并提供最高1000万元检举奖金;云林县长张丽善则强调绿能政策「3不3要」原则,才能让绿能案场与在地共存共荣。

「云林地区打击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犯罪协调联系平台」会议,由张丽善与云林地检署检察长洪家原共同主持,并邀集经济部能源局、环保署督察总队、法务部调查局中部地区机动工作站、云林科技大学等产、官、学共同与会,齐声宣示「绿能减碳、云林永续」。

云林地检署表示,之前侦办云林县口湖乡乡长林哲凌等人,借故向绿能业者分别收取350万元、400万元不等款项,妨害绿能产业发展。

云林地检署为提升打击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犯罪的量能,特别成立此协调联系平台,由主任检察官陈淑蓉担任执行秘书,与相关单位建立联系窗口。

对于妨害绿能产业发展的相关犯罪,云林地检署呼吁民众勇于检举,检举人姓名必予保密,所检举的案件若涉有贪渎不法,最高有1000万元奖金。

张丽善指出,县府长期推动绿能产业进驻,其绿能政策以「3不3要」为原则,包括不影响农渔业发展、不影响观光产业及环境发展、不违反国土计划相关目标及规范;要产业发展及地尽其利、要尊重民意及保护县民、要充分就业及繁荣地方。

张丽善说,在民意支持以及保护县民的基本立场上,县府支持一地两用、地尽其利,以期永续经营且带动地方发展,盼平台成立能有效遏阻绿能产业犯罪情事,并兼顾国土计划、观光发展、环境保护、地方民意,借此促进产业升级,共同创造更多的加值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