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打击犯罪首例押返台 再审无罪获赔81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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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张真因控贩售枪枝,27年前他遭台北警方透过两岸遣返机制,从大陆遣送回台受审,张男遭判囚10年确定,假释后声请再审,今年7月获改判无罪,他声请刑事补偿高院认定他被关押2324天,决定补偿他813万多元。可声请覆审。

张真因涉嫌违反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之罪,经检察官声押,1992年2月28日台北地院裁定羁押,隔年最高法院将张男判刑10年确定,1999年7月9日张真获假释出监,他声请再审,今年获平反改判无罪确定。

张真被判无罪确定后,向高院声请刑事补偿,高院认为本案起诉后又遇两岸依打击犯罪协议,将张真列为两岸刑事合作首例,在当时是社会瞩目案件媒体广为报导,本案判决有罪确定,也对张真名誉伤害更深。

合议庭考量张真因本案有期徒刑之执行所遭受之精神及名誉等损失伤害、历审判决所载本案情节与侦审过程、请求人自由所受拘束之徒刑日数为2324天等一切情状,决定补偿他813万4000元。可向司法院刑事补偿法庭提出声请覆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