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推拿治脊椎側彎…7旬翁注射藥物性侵少女10次 逃亡遭通緝註銷護照

老翁曾文坛2005年间假借推拿治疗少女脊椎侧弯,却对少女注射药物,让少女全身无力、出声困难,再强制性交得逞多达10次,已遭「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刑10年徒刑确定。士林地检署今公布,曾翁遭通缉在逃,发函外交部注销护照。

士检今公布,曾文坛故意对少年犯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确定,其对未满16岁少女注射药剂后,强制性交得逞合计10次,致被害人身心受创,危害社会治安重大,发函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废止并注销护照。

曾男在12年前曾上诉辩称,他注射的药物是治疗肌无力症状,注射后是增加肌耐力,非让人感到全身无力,原判决无事药物食品检验局和台大医院的报告,偏信少女说法,为调查少女注射药物后,身体无力是否属实、多久能回复等,强制性交次数,及他已70多岁,性功能是否正常有无可能一周1至2次性行为等,皆未能查查详实。

曾男称,「Neostigmine Methylsulfate」非「乐舒肌力注射液」,而应译为「新斯的明」,1组20多名,如施打8至16瓶,怎会扣2得24瓶,少女指述笼统,无其他证据补强。

法院认定,曾男在2003年SARS流行期间,用中药药草替少女母亲调身体,让少女母亲对其信任有加,后续用少女「脊椎侧弯严重,可以民俗疗法推拿整脊改善」等语,从2005年8月中旬至10月下旬间,假借在住处3楼替少女推拿治疗,以乐舒肌力注射液,注射臀部,导致「全身无力、出声困难」曾以下体插入方式强制性交10次。

法院指出,药物食品检验局报告称,注册此药物后可能产生虚弱副作用,台大医院报告则是,经查文献曾有少数无力、头晕、发音困难、意识丧失、痉挛、嗜睡等不良反应案例,若加上过量或并用其他药物,可确有可能全身无力、无法发出声音之状况,但仍须视个案情况判断。

最高法院认定,少女虽对于详细时间、次数、是否射精等细节,有所出入,但曾男利用整脊机会予以注射药剂,使其全身无力、出声困难,致被强制性交10次以上的基本陈述,始终一致,原审斟酌其他证据,本于经验法则与论理法则,予以采信,认定曾男犯罪10次自属合法,驳回上诉。

示意图。图/ingimage

通缉犯曾文坛,故意对少年犯以药剂强制性交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图/翻摄高检署通缉查询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