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活佛敛财8.7亿 以双修为名性侵女弟子 遭判25年
四川假冒活佛身分敛财8.7亿并以双修为名性侵女弟子,骗子获刑25年。(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14日报导,4月15日是大陆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四川省公安厅13日公布一批涉及国家安全的典型案例,提醒大家共同维护国安。其中就有两起伪造、虚构活佛身分敛财骗色案例。其中一人藉「活佛」之名,一度在20多个省市发展弟子3000多名 10多年来,非法敛财近2亿元(人民币,下同,约合新台币8.7亿元);还编造「身加持」「双修」歪理邪说,性侵猥亵女弟子。
案例一是敛财骗色案:
王某想尽办法拜一位老僧人为师,并在同门师兄弟鲁某帮助下,伪造当地藏族群众身分摇身一变成为藏族的洛桑丹真,并举行所谓「坐床仪式」,对外号称洛桑丹真活佛。成为「活佛」之后,王某开始大肆敛财,在大陆全国建立8大核心道场,下设各级分道场,在20多个省市发展弟子3000多名,要求每个弟子每年都要给其上交供养。
同时,不断编造名目繁多的收钱专案,皈依「活佛」要收钱,起法名要收钱,灌顶传法的费用由低到高分成四个等级收费在5万元以上。除此以外,还以「做法事」加持等方式,将网上购买的普通花瓶以几十上百倍的价格卖给弟子。10多年来,王某非法敛财近2亿元。
此外,王某要求每个弟子在皈依和修炼的时候发毒誓,终身听命,不得背叛。还编造「身加持」「双修」的歪理邪说,对女弟子实施精神控制,把身体作为一件「法器」,任由他这个活佛来打造,进而实施性侵猥亵。
王某犯组织、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经营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000万元,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00万元。
四川公安提示:民众可以到大陆国家宗教局等官方机构设立的「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检索,或致电地方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核实自己遇到的「活佛」的真伪。
案例二是虚构「活佛」身分诈骗案:
2012年以来,王某、杨某虚构自己系「上师父母」「仁波切」(即活佛),利用「仙女山云海寺」蒙骗裹挟31名群众到寺修行,并通过非法传教,骗取信众「供养」钱款46万余元。2018年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王某、杨某刑事拘留。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和《宗教事务条例》有关条款,人民法院以诈骗罪一审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8万元、杨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