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县布袋分局警员吸毒 遭记过免职

嘉义县警局布袋分局近日查获陈姓员警在台南市新营区某汽车旅馆吸食安非他命,依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法办,图为检警在汽车旅馆查获的吸毒器具。(嘉义地检署提供/廖素慧嘉义传真)

嘉义县警局4月发生两起重大警纪案,继林姓副所长酒驾被移送法办之后,布袋分局近日查获37岁陈姓警员在台南市新营区某汽车旅馆吸食安非他命,讯后依涉嫌违反毒品危害防制条例移送嘉义地检察署侦办,县警局对陈姓警员记2大过免职。

据了解,未婚的陈姓警员原本在北部任职,因案于今年1月间调回老家嘉义与母亲同住,并列为关怀辅导对象,近几个月在布袋分局服勤情形不佳,轮休后上班常会迟到、执勤时精神萎靡不振,屡次告诫未改善。

布袋分局因而对陈员实施勤务观测、风纪探访,发现陈员疑似吸毒,即组专案小组由嘉义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4月24日下午2时许在新营的某家汽车旅馆查获陈员吸毒,并查扣安非他命及吸食器等证物。

嘉义县警局表示,陈员涉案情节重大、知法犯法,依《警察人员人事条例》第31条、《公务人员考绩法》第12条第3项规定,立即召开考绩委员会,通过1次记2大过处分,予以免职,断然汰除。

布袋分局表示,警纪是警察的命脉,对员警涉嫌违法、违纪绝对不护短,全力依法侦办,秉持「毋枉毋纵、依法究办、壮士断腕」的决心,严予查究,淘汰不适任员警,以维风纪。

这是4月以来嘉义县第2起重大警纪案,4月9日原任职嘉义县梅山乡太和派出所的林姓副所长,轮休期间酒后开车回家途中昏睡在路边,被同僚带回派出所,酒测值高达0.95毫克,依公共危险罪移送法办,同时县警局将他记过1支、改调非主管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