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县 太阳光电设施 17校效能不佳

嘉义县审计室发现,有17所学校发电量未达标准,发电效能欠佳。(嘉义县教育处提供/吕妍庭嘉义传真)

嘉义县积极推动校园绿电设施,截至2023年底,嘉义县设置太阳光电设施学校,包括国高中、小学共152所,另17所废校也有光电设备。但嘉义县审计室发现,17所学校发电量未达标准,发电效能欠佳,县府教育处进一步了解,发现被点名学校的太阳能设施完工超过10年,发电效率明显递减,已要求太阳能厂商定期维护或汰旧换新。

近日公布的「112年度嘉义县总决算暨附属单位决算及综计表审核报告」指出,嘉义县配合行政院学校电力系统改善暨冷气装设计划,积极推动校园设置太阳光电计划,利用屋顶、球场、停车场等处打造多元种电场域。全县158所国高中、小学,加上20所废校,打造太阳光电设备校数已达152所、废校17所,总设置容量41.36兆瓦。

报告提到,依校园设置太阳光电发电设备公开标租案租赁契约书载述,各校发电设备每年每瓩最低发电1250度,经参照中央气象署嘉义气象站测报,从每月平均温度、日照时数,并以设置容量最低发电量8成计算,去年1月至6月每瓩发电量约469度,却有17校未达此标准,其中4校甚至不到400度,另部分学校光电发电设备已购售电能,却没有发电量或售电回馈金收入,要求县府检讨改善。

教育处副处长颜廷育表示,17校太阳能板完工皆逾10年以上,应是老旧或缺乏维护、保养导致发电效率变差,已督促太阳能厂商定时巡检各校光电设施设备、建置即时监控系统,以掌握发电状况,落实定期维护,确实依契约内容完成履约标的。

至于审计室指有些学校已发电、卖电却没收到钱,颜廷育解释,主要是地面型太阳光电设施虽已完工、甚至发电,但尚未完成验收或厂商未恢复场地等程序,才会出现售电回馈金暂存于台湾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形,目前这类情况已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