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岳父为无缘女婿买票涉贿 翁婿两样情

嘉义地方法院对新港乡代表当选人林振成的当选无效之诉判决胜诉。(廖素慧摄)

去年九合一选举,嘉义检方对嘉义县市涉及贿选的议员、村里长、乡镇市民代表共13人提出当选无效之诉,目前有10件胜诉、1件败诉、2件尚未审结,败诉案是前岳父自掏腰包为前女婿买票,前女婿当选乡民代表,获判当选有效,但前岳父则被判贿选有罪。

去年九合一地方选举,嘉义地检署对1名嘉义县议员、6名村长、6名乡镇民代表当选人,以其本人或桩脚涉贿选为由,提诉当选无效,除了嘉义县议员陈文忠、嘉义县竹崎乡代表戴嘉宏,嘉义地院仍在审理中,其余11名当选人都已判决。

新港乡代表林振成是目前唯一胜诉的当选人,而他涉贿与林姓前岳父有关。林男为求前女婿林振成当选,于去年11月14日交付1万5000元给林姓女性友人,透过林女以每票500元买票。

检方认为,林男与林振成是前翁婿关系,没有道理自掏腰包替前女婿贿选,因而对林振成否认知情,有违经验法则,不采信,认定林振成知情且授意,对林振成提出当选无效的民事诉讼。

法官审理认为,林男不是林振成竞选团队的干部,林振成与前妻离婚后,岳婿2人仍时有互动,检方主张的违反经验法则,属检方的主观臆测,没有具体证据,因而判决检方败诉,林振成当选有效。

但林男被检方起诉违反选罢法,法官审理后判他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5年、缓刑5年,并应向公库支付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