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不断优化金融生态!发布会释放重要信号
充分履行“四大检察”职责
守牢金融安全法治防线
——检察机关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纪实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责?12月28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最高检不仅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还通报了2023年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金融犯罪工作情况。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检委会委员、第六检察厅厅长冯小光,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第七检察厅厅长张相军,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第三检察厅副厅长张希靖出席发布会并回应媒体关切。
发挥“四大检察”职能
协同助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安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承担起更重责任。”葛晓燕告诉记者,最高检制发《意见》旨在解答检察机关在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中如何更好发挥检察职责作用这一重大问题,并明确今后一个时期金融检察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方法措施。
仔细翻阅《意见》全文,不难发现在依法惩治和预防金融违法犯罪方面,“四大检察”都明确了任务。其实,司法实践中,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四大检察”纷纷采取不少务实举措。
发挥刑事检察职能,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嫌疑人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
“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在各类金融犯罪背后,资金掮客、技术黑客、股市‘黑嘴’、造假中介等黑灰产业链问题日益凸显,助推犯罪甚至成为诱发金融犯罪的始作俑者。”张晓津告诉记者,全链条惩治金融犯罪及其关联犯罪是今后的重要方向。
此外,令人颇为关注的惩治金融领域腐败犯罪问题,发布会上也作了解答。“我们重点惩处利用金融资源、权力大搞幕后交易、侵吞国有资产的腐败分子,依法打击各类新型、隐蔽金融领域腐败犯罪,坚决惩治官商勾连、靠贷吃贷、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等腐败行为。”张希靖告诉记者,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的金融领域职务犯罪案件共计529人,办理了一批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要案,彰显了检察机关助力金融反腐向纵深推进的信心和决心。
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据悉,近两年来,检察机关受理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民事纠纷类案件4800余件,提出抗诉240余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70余件。
“近年来,民事检察部门聚焦金融重点领域,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高质效办理金融领域民事监督案件的同时,充分利用数字手段,不断拓展金融领域民事检察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并坚持溯源治理,推动办案效果向社会治理转化。”冯小光告诉记者。
发挥行政检察职能,检察机关一方面监督法院依法纠正涉金融行政案件错误裁判、及时规范执行;另一方面,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双向衔接,通过在履职中发现金融监管部门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
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国有金融财产保护、金融账户敏感个人信息保护、涉电信网络诈骗金融领域治理、金融行业反垄断等方面的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办案力度。
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
不断优化金融生态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刑事追诉是最后手段,关键仍在于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不断优化金融生态。
“司法办案中,我们注重在个案办理的基础上加强类案监督、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完善机制,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冯小光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不断加强与金融机构、银行业协会、金融监管机构等沟通联系,强化在金融风险防控方面的合作,建立健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等常态化机制,增强工作协同力。
记者了解到,湖北省黄石市西塞山区检察院就曾向银行及金融监管部门发出合规性审查类案检察建议。检察建议助推了金融监管部门开展“内控合规管理建设年”专项活动,提升了金融监管的规范化水平。
张相军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也提到行政检察以类案监督助推行业治理的工作成效,并列举了北京市某区检察院曾办理的一起案件。该院在审查金融类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中,发现空头支票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违法情形,通过运用“大数据+智慧检索”的方式,对31件行政处罚决定书超期送达提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金融管理机构规范空头支票行政处罚送达程序,从而加强对市场主体签发空头支票的监管。
“聚焦金融领域涉诈资金链账户监管问题,我们通过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协同金融监管部门全面履职,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履行相关处置义务,防范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等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徐向春告诉记者,下一步,最高检将依托法定领域进一步加大金融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办案力度,并积极探索拓展普惠金融、养老金融、绿色金融等领域公益司法保护。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
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
发布会指出,从检察办案情况看,造成金融投资被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社会公众理性投资、依法投资的意识仍然较为薄弱,识别防范金融投资骗局的能力欠缺仍是其中的重要原因之一。
面对金融投资诈骗案件仍时有发生,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的突出问题,《意见》专门强调要助力培育金融消费领域法治风尚。
记者了解到,一直以来,检察机关始终把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作为金融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把预防金融犯罪放在突出位置,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安全。例如,今年10月,最高检专门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通过以案释法向社会揭露金融投资骗局。
“骗子的目的,都是想把你口袋里的钱放到他口袋里。投资人任何时候都要牢记,自己始终是守护自己钱袋子的第一责任人。”张晓津提醒说,人民群众一定要理性投资、依法投资,选择与自己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投资产品,切忌盲目投资、跟风投资,对许诺给予明显超出正常水平收益回报率的投资活动,要尤其警惕。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根据《意见》的部署安排,依法严肃惩治各类金融犯罪,协同金融监管部门依法规范金融创新活动,探索建立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持续发布防范金融投资诈骗典型案例和风险提示,让更多人民群众提高自己的识骗防骗能力。”张晓津最后说道。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记者:孙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