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警林联手逮山老鼠 查获1250公斤牛樟木块
赃木查获现场情形。(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证物标注封缄。(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赃木标记。(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赃木查获现场情形。(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保七总队第九大队搜查。(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现场搜查分工说明。(台东林管处提供/蔡旻妤台东传真)
台东地检署2日凌晨指挥保七总队、花莲凤林及台东关山警分局及林务局台东林管处等单位,采兵分多路,在鹿野及关山查获潘姓男子等5人涉嫌盗伐重达1250公斤的国有珍贵牛樟木,发现已被切割为多块,显示有意搬运或藏匿,全案依森林法、窃盗等罪移送地检署侦办中。
专案小组人员指出,所查获的牛樟木块,有部分都已浸水并长出菌菇,不排除这些不法分子专门培育牛樟芝,再以高价出售。专案人员进一步表示,目前200公克牛樟芝,市值逾2万多元,仍有不法人士因此铤而走险。
台东林管处表示,森警第九大队日前接获线报,指出鹿野、关山地区有人盗伐牛樟木块,报请地检署检察官指挥侦办,并锁定潘姓男子等人涉有重嫌,随即展开跟监搜证,昨见时机成熟发动搜索。
检警持搜索票兵分多路在鹿野、关山2处民宅内,查获多批已装箱好的牛樟木块,总重1250公斤,并将潘姓男子等人带回侦讯,全案依森林法、窃盗等罪移送地检署扩大侦办。
由于犯嫌已将牛樟木切割成数小块,根本无从辨识他当初是从何处林班地大量砍伐盗采。检警表示,仍需溯源追踪上游不法业者,基于侦查不公开原则,无法详述侦办细节。
台东林管处表示,依据森林法第52条规定,窃取森林主副产物情形严重者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罚金,如为贵重木者加重其刑至2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