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老鼠「合作无间」 分工采牛樟菇、煮饭把风 下山遭警查获
▲在2名山老鼠麻布袋内搜出采集牛樟菇工具一批。(图/台东县警察局提供,下同)
台东警察分局利嘉派出所所长解宝庆带同警员日前晚间执行巡逻勤务,于卑南乡代表会旁停车场,盘查2名在停车场内睡觉男子时隐约闻到2男身上有牛樟味,经搜查,在2名男子身旁之麻布袋内查获牛樟菇及相关采集工具一批,全案移请台东地检署侦办。
台东警察分局利嘉派出所所长解宝庆,警员赵彦威日前晚间巡逻,经卑南乡代表会旁停车场,发现有2名男子在该处睡觉,由于正值夜间且寒流来袭,所长见状即趋前了解。
当所长靠近时嗅到男子身上有淡淡牛樟木气味,惊觉可疑,经盘查该2名男子未带证件且自称设籍在台中地区,对于为何露宿该处则语多保留,两人身旁又放置麻布袋,内装不明物品,显不单纯;再经询问也非登山客,但2人眼神左顾右盼,所长直觉麻布袋中必有可疑,经该2人同意后于麻布袋内发现柴刀、锯子、头灯、铁制铲刀等物品,让所长更加怀疑系采集牛樟菇之可疑行为。
▲麻布袋内1只小背包内发现层层塑胶袋,果然在底层发现牛樟菇总重219公克。
此时,员警另外发现麻布袋内1只小背包,打开后发现层层塑胶袋,经逐一检视,果然在底层发现牛樟菇(总重219公克),2人见事迹败露,向员警坦承是1名自称「阿坤」的男子以每天新台币三千元聘雇上山采集牛樟菇,并约定4天下山后,会主动联络2人一起回台中,但2人又无法交代雇主相关联络资料,供词明显避重就轻,全案依违反森林法将林、徐2人移请台东地方检察署侦办。警方表示,林、徐2人自称,12月13日在自称「阿坤」男子由台中载送至卑南地区不知名产业道路,然后徒步进入山区采集牛樟菇,并约定4天后下山后会主动联络2人约定见面地点一起回台中,该2人上山后其中林嫌负责找寻及采集牛樟菇,徐嫌负责把风及煮饭,2人于约定时间下山后等待「阿坤」之男子时,遭警方盘查并当场查获牛樟菇及相关犯罪工具,全案警方将2名男子依法移送究办,并持续追查幕后相关人等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