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福建成融合示范区发布新政 7重点推进闽台医药监管交流

为助力建设福建成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大陆国家药监局发布新文件,聚焦药品等7重点推进闽台的医药监管交流。(美联社)

为落实建设福建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政策,大陆国家药监局1日发布《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推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支持在福建在药品监管领域的先行先试,提高在福建台商的便利与开放程度,认为可对深化闽台医药融合发展带来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发展。

根据大陆国家药监局官网介绍,该《工作方案》聚焦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创新等方面提出7项重点任务。

具体包含支持福建省内的台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医疗器械注册人发展;支持福建省内的台资化妆品注册人发展;支持福建展开进口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支持台湾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人在福建省内展开境内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申报。

另外支持福建在探索两岸中药传承创新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支持福建展开两岸药品监管科学研究,以及支持福建持续加强两岸医药民间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