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伪造7旬妇签名刷卡买34万课程 业者挨轰不法诈骗

立委陈椒华今踢爆,中部某健身房向70岁银发族推销半年34万多元的教练课程,不仅未给签约课程纸本、刷卡及授权资料,甚至还趁妇人出国时代签名刷付,涉嫌诈骗。(陈椒华提供)

立委陈椒华今踢爆,中部某健身房向70岁银发族推销半年34万多元的教练课程,不仅未给签约课程纸本、刷卡及授权资料,甚至还趁妇人出国时代签名刷付。陈椒华批评,业者的行销行为已涉嫌诈骗违法,呼吁更多消费者勿上当受骗。

陈椒华指出,教育部2021年曾发布「健身教练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在签约前消费者应有三日以上之契约审阅期,但该案陈情人不仅没有获取上课合约,更没有审阅期,该课程每堂就要2588元,每个月教练费高达5万多元,怀疑业者诱导一次购买多堂教练课程,签约高额的教练费用,呼吁公平会展开调查。

陈椒华说,该商品合约未给消费者存留,甚至消保官调查时,业者还宣称分公司内无保留原合约,要跟总公司调阅,但后续只提供2份合约,对最具争议的教练合约仍提供不出来,34万元课程仅给5万元的发票,业者后续还未依规定15个工作日返还费用,不符定型化契约的规定,根本是诈骗。

受害人吴女士说,她原本是要支持年轻人行销健身课程,未料在资讯不清楚下,买了20万的教练课程,没拿到刷卡资料及上课合约,还被欺骗给现金较便宜,缴了6万元现金,追问发票,却只拿到5万元发票,甚至还被伪造信用卡签名,被盗刷了5万元及3万元。

陈椒华表示,她接获陈情人陈情后,除行文通知行政院消保会,也请其通知彰化消保官协助,但彰化县消保官的调查资料中,没有事证,健身房至今也未完整提供原始签约的教练合约、信用卡签帐单或发票收据,但调查官却存在袒护健身房说词,令人不解。

陈椒华强调,依据「健身教练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规定,业者应就预收费用百分之五十额度,提供履约保障,本案虽符合规定,但对于消费者保障恐有不足,因此她建议教部修正相关规定,对于在同一健身房总归户,增加于超过一定金额以上,应获100%履约保障,同时减少业者诱导消费者购买高额教练合约的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