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母亲诉刘鑫终宣判!理一理刘鑫在江歌案中的3大过错

大家好,我是袜皮。

江歌遇害一案从2016年至今已经在网上引起了太多的纷争,我在这个事情刚发生不久时写过一篇短的。

昨天判决下来后,我本来打算转发一下青岛城阳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的判决书,因为上面已经写得很清楚了。但因为下午我在网上看到还有不少人认为刘鑫无辜,甚至在辱骂江歌妈妈,所以我打算写下我的看法,结果越写越长……

2019年10月28日,江歌的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一案,在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两年多后终于宣判了。我认为比起赔偿金额来,这个判决更重要的意义是在法律层面认定刘鑫对江歌的死亡负有责任。在判决书下来以前,刘鑫一直坚持她在日本法庭上的一套说辞(和她在报警电话中以及此前口供不一样),那就是她因为来例假先跑回家换裤子了,对门外发生什么一无所知。

陈世峰那一方做了什么,日本法院已经有了定论,但刘鑫做了什么,却始终只限于网络上吵嘴,江秋莲说:你有过错!刘鑫说:我完全没做错!

这次判决的意义在于,双方终于可以在法庭上提交证据,靠证据来说话,而法院如果要判决这起民事官司,也必须先看完这些证据并得出结论:刘鑫到底有没有错,有什么样的错。

现在这场对于对错的争论终于不再只是道德层面的扯皮,而是法律明确说了,刘鑫对于江歌遇害是有过错的。大家看看下面的判决书(看过的可以略过)。

(本文字数:10,271)

2022年1月10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2016年11月3日,江秋莲的独生女儿江歌在日本东京被刘暖曦的前男友陈世峰杀害。刘暖曦是江歌在日本留学时的同乡、好友。案发前两个多月,刘暖曦因陈世峰不同意与其分手产生争执而向江歌求助,江歌同意她与自己同住。

2016年11月2日15时许,陈世峰找到刘暖曦与江歌同住的公寓,上门纠缠滋扰,刘暖曦向已外出的江歌求助。江歌提议报警,刘暖曦以合住公寓违反当地法律、不想把事情闹大为由加以劝阻,并请求江歌回来帮助解围。江歌返回公寓将陈世峰劝离。

之后,江歌返回学校上课,陈世峰则继续尾随刘暖曦并向其发送恐吓信息。刘暖曦为摆脱其纠缠求助同事充当男友,陈世峰愤而离开并给刘暖曦发信息,称“我会不顾一切”。期间,刘暖曦未将陈世峰纠缠恐吓的相关情况告知江歌。

当晚23时许,刘暖曦因感觉害怕,通过微信要求江歌在地铁站等她一同返回公寓。11月3日零时许,二人会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刘暖曦在屋内两次拨打报警电话。江歌因左颈总动脉损伤失血过多,经抢救无效死亡。

此后,江秋莲与刘暖曦因江歌死亡原因等产生争议,刘暖曦还通过网络方式对江秋莲发表过刺激性言语。江秋莲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刘暖曦赔偿江秋莲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签证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070609.33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法院审理认为,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发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在面临陈世峰不法侵害的紧迫危险之时,为求自保而置他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顾,将江歌阻挡在自己居所门外被杀害,具有明显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网络上刘鑫可以写自辩书,她的粉丝可以奉自辩书为宝典,但在法庭上一切都看证据。放心,法庭肯定不会仅凭一面之词。在庭审中,双方对于三个关键问题进行了争论:1,刘暖曦是否于案发前告知江歌潜在风险,2,刘暖曦是否在案发时将江歌反锁在门外,3,刘暖曦是否及时给予救助。

江母一方呈现的证据有:日本检方提交给法院的刑事案卷,刘暖曦本人在不同场合的指认内容,刘暖曦和江歌以及和陈世峰的聊天记录等等。

刘鑫一方提供了什么证据?不会只有她的自辩文吧?

如果一个人对于自己明显有利且无证据支持的自白都可以当作证据,那陈世峰估计也不用坐牢了,毕竟他还在法庭上说是江歌拿刀砍他,他是正当防卫呢。

看完判决书后,我认为刘鑫是很典型的索取型人格,鸡贼、不厚道,自己的一丁点小利益都绝不能受损,别人皆是可以利用的工具。

我们允许每个人自私、自保,这本是人性的一部分,但当一个人的“自私自利”远远超出了平均道德水准允许的程度,那自然要承担后果。

根据判决书,来谈下她三个方面的过错行为:

过错一,是刘鑫把江歌置于风险之中,却未告知风险,尽到提醒义务。

1,刘鑫因为分手,从和陈世峰同居处搬出。或许因为她未归还钥匙,继续接收礼物等原因(见参考文献),在搬出两个月内,陈世峰持续纠缠、求复合,并以在朋友圈和给她父母发送她的不雅照和视频进行威胁。

(陈世峰这样的偏执跟踪狂,绝对是要被谴责的。我们在以前许多案子里分析过这类人,鉴于他已经被判刑,且本文只针对江歌妈妈对刘鑫的诉讼,就不展开了。)

刘鑫和陈世峰同居多月,对其性格和行为模式肯定是了解的,所以搬到江歌那里后一直没让陈世峰知道自己的住址。(这里提一句,刘鑫声称负担一半房租,但付了房租后又从江歌手中把这笔钱“借走”。)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在案发前一天,陈世峰追踪到了刘鑫的住处。刘鑫让江歌立刻从学校坐车回家帮她解围。江歌大老远地花了一个多小时赶到家,替她驱赶陈世峰。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同一个下午,陈世峰一路跟踪刘鑫。刘鑫为了摆脱陈世峰,找男同事假扮男友称,这是她“喜欢的人”。她的行为激怒陈世峰。后者威胁:“我会不顾一切。”随后,便去购买刀具、白酒,并寻找埋伏地点。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刘鑫后来告诉警方,她知道危险,担心回家路上被伏击,因此要求江歌在车站接她回家。在她回家路上,她和陈世峰继续在微信上交涉,陈世峰可能担心微信上留下罪证,因此不敢直接表明杀机,但话里藏刀,而刘鑫用各种话术试图打消对方的极端念头。

深夜23:31,陈世峰给她发了语音留言。这段语音里明显有电车轨道声,刘鑫后来对警察说,因为陈世峰家远离轨道,而江歌家就在轨道旁,所以轨道声说明当时陈世峰已经埋伏在江歌家附近了。但她又声称,案发前自己因为没兴趣听陈世峰在说什么,所以压根没听语音,是过了几天听语音才发现这个线索的。

(刘鑫对警方的证词,来源黄乐平律师微博)

这又一个谎言罢了。

陈世峰的语音说:“我也在调整自己的心情。但随着时间的流逝,更加想你。每天都梦见你。我想忘掉你。我唯一的希望就是看到你有所反应。但是你太冷漠了。你可以拒绝,但不要太冷漠了。我非常非常痛苦,如果一直这样,永远不能结束。”

刘鑫即时给陈世峰的回复,说:“那我以后不给你冷脸了”,明显是接着这段语音的,说明她当时就听了。(当年微信还没有语音转文字的功能)

(图片来源:荔枝新闻)

她在这个小细节上撒谎,证明她其实早就知道陈世峰埋伏在江歌家附近,却未告知江歌。她对此是很心虚的。

刘鑫听过录音,察觉轨道声,预料到陈世峰会在半路伏击后,急切要求江歌在指定出口处等她。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但根据黄乐平律师的视频,刘鑫并未告诉江歌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自己今天和陈世峰之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以及陈世峰可能已经在江歌家附近埋伏等风险。所以江歌是对危险是不知情的状态,也没有任何准备。

先到出口处的江歌在经历了疲惫的一天后还不能回家(下午就曾赶回家替她驱赶陈世峰),又在寒冬深夜的车站等了刘鑫将近一个小时,只为了陪她走回家的700米路。(江歌真的很单纯,助人为乐。而索取型的人通常都会四处找目标,接近这样慷慨,愿意付出的人。)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法院用到了一个词,江歌是在“救助”刘鑫。“刘暖曦作为江歌的好友和被救助者,对于由其引入的侵害危险,没有如实向江歌进行告知和提醒。”

那么,刘鑫不断向江歌撒娇,说自己害怕,索取江歌的救助,为什么就不告诉江歌风险?

她的内心活动想必是:“我怎么能让她知道陈世峰是个危险的疯子,可能在半路上守着我?我说了她万一也害怕怎么办?她万一不让我住了怎么办?万一下次我再让她替我赶走陈世峰,她不愿意了怎么办?万一她害怕,先跑回家,留我一个人怎么办?”

除此以外,我实在想不出其他理由。

下午时,江歌曾提出报警,被刘鑫拒绝。如果当时就报警了,局面肯定比后来刘鑫一个人躲门后报警好,这个涉及到对陈世峰这类人的性格分析了。

(截图来自网络,与其他渠道,确认一致)

其实,刘鑫在收到不雅照的威胁时就可以报警了,她为什么一再忍受、安抚陈世峰,并在江歌说“我要报警”时还劝阻呢?我认为住这里不合法只是个借口,因为她知道这也关乎江歌,容易说服她。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她要保护自己的声誉。报警后这事就闹大了,留学圈都知道她和陈世峰同居的事,还有他手机里那些照片、视频,万一他报复传出去怎么办?

过错二:刘鑫在案发凌晨锁门自保,使江歌无法逃生。

案发当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A,陈世峰的至黑版本:他从三楼上下来时看见一同回家的江歌和刘鑫,刘鑫跑在前面,进入屋内,推出一只脚跨入的江歌,随后锁门。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陈世峰和刘鑫两人是唯二知道真相的人。有些网友认为鉴于陈世峰是个人渣,也可能这时候再拉刘鑫下水,他的话不可信,好,那么我们先不信他的话。)

B,刘鑫的白莲花版本:她那天反常来例假了,裤子都染了一大片,于是到楼下后就跑在前面,比江歌先跑回家,立刻去房间换裤子了,对后面发生的事都不知道。等她出来后发现门打不开才报警。她“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看不见”,以及“其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这是很低级的谎言,不仅和证据不符,就和她自己在两通报警电话里说的也矛盾,相信稍许有点常识和判断力的读者都不会相信。我下面会分析。

C,青岛法院判决书里认定的是:11月3日零时许,二人会合后一同步行返回公寓。二人前后进入公寓二楼过道,事先埋伏在楼上的陈世峰携刀冲至二楼,与走在后面的江歌遭遇并发生争执,期间走在前面的刘暖曦打开房门,先行入室并将门锁闭。陈世峰在公寓门外,手持水果刀捅刺江歌颈部十余刀,随后逃离现场。

为什么这个版本更可信?因为它符合证据,也符合人性。

论证1,陈世峰精心策划了谋杀。根据监控显示,他光踩点寻找藏身处就用了37分钟。他埋伏几个小时,就等着在刘鑫到达二楼又没来得及回房间那一刻伏击她,这个时间点也差不多到了,他肯定保持随时出击的状态。怎么可能错过了独自跑前面回去换裤子的刘鑫,反而逮着一个远远落在后面的江歌?

论证2,日本卷宗显示:邻居听到有两个人以上(即,至少三人)奔跑的脚步,从侧面证明她们在楼梯口差不多同时遇到了陈世峰。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论证3,监控视频都显示,一路上江歌、刘鑫都是紧靠在一起步行,直到家附近都如此。刘鑫那么害怕不敢落单,怎么到后来又敢一个人先跑上楼,把江歌远远撇在楼下了?江歌又不是腿脚不利索,没理由不跟着一起上楼。

(江歌和刘鑫一路结伴而行)

论证4,刘鑫说她没看到陈世峰,那她必须找个理由解释为何自己和江歌分开上楼。她找的理由是:自己在打工时发现来例假,因为不是规律的日子,没准备卫生巾。但广大女性或许会觉得奇怪,她在那打工几个小时,加上回家一个小时,竟然都没去便利店买个卫生巾垫上吗?而是任其流淌,微信里也没向江歌提起,却在最后上楼那几步路,飞快地跑起来了。

论证5,刘鑫说自己完全没听到惨叫和门铃声,但报警电话里却清晰录到了那声惨叫和两个门铃声,而且在惨叫发生以后,刘鑫在报警电话里的声音明显更加惊慌。此外,就连隔壁一栋楼的邻居都作证说,听到了惨叫声。怎么一门之隔的刘鑫会没听到?

(录音对话翻译,录到了那声惨叫)

(右边为隔壁一栋楼邻居证词)

论证6,刘鑫在报警录音中,明确表示对外面的情况很清楚。接线员问她,外面按门铃的人是男的还是女的,她回答“男的,男的”,问“你认识的人吗?”她回答:“认识”,还提到“姐姐倒下了,快点”。可后来警察来了以后,她却说什么都不知道。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论证7,江母律师提供的录音显示,刘鑫在110接线员接听前,曾对着门大喊:“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刘鑫还在等接线员接听时,对着门大喊了这一句,被录下而浑然不知。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刘鑫后来辩解道,她拿到日本翻译给她看的录音笔记时,要求把“骂”字改成“闹”字。在法庭上,检方曾要求她重新说骂和闹的发音,以辨别区别。但最后日本警方似乎也没改,给江歌妈妈律师提供的,还是“骂”。

在我看来,闹和骂区别不大,闹也可以是“闹”得凶的那个闹。那她为什么执着要说成是闹呢?

因为她后来一直坚持,她不知道外面还有个凶手。“骂”的话,对象只能是陈世峰或第三者中国人,江歌是不可能骂她的。如果她承认那个字是骂,那不就暴露了她知道外面还有其他人,且对方在骂她,是冲她来的。所以她如果说成闹,还能强行解释成“闹着玩”的闹,说自己是在对江歌喊话。

论证8,重点在于,她那句“把门锁了”,可是清清楚楚。

但刘鑫声称,前面还有“怎么”两个字,刚好录音没录进去,她本意是说:“怎么把门锁了?你别闹了。”她以为是江歌在外面和她闹着玩。

这狡辩简直让人发笑。所以她的意思是,江歌这种沉稳有责任感的人,在凌晨12点多,已经累了一天还等了她一个小时的情况下,却突然淘气地在家门外和她玩起捉迷藏来了;而且她刘鑫,连陈世峰上门时被吓得魂飞魄散都不愿报警,现在却因为江歌淘气的玩闹立刻报警,还一接通就说:“救救我?”

刘鑫很聪明,她在一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细节上说谎,其实知道这些细节对于认定她的过错很关键。可惜漏洞太大,再巧舌如簧也圆不了。

从黄乐平公布的对话看,她这句“把门锁了”可说了不止一次哦,她紧接着又说:“把门锁了,你别说了。”都是冲着门外面喊话。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刘鑫在挂掉第一个报警电话后,在江歌性命攸关之际,她却打了一个电话给一位日本前辈,咨询自己这么做犯不犯法。(证据见后面截图)

于是在五分钟后,她又打了第二个报警电话。此时她改口了。在接线员都未问她的情况下,她主动说,门是江歌从外面为了保护她关的。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门到底有没有锁?不用怀疑,刘鑫自己也承认门是锁住的。

根据日本庭审记录,辩方律师呈现了11月3日刘鑫和警方的对话。刘鑫:“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警察:“你房间的门锁了吗?门是锁着的吗?”刘鑫:“是的,锁着。”警方后来又问了次上锁了吗?刘鑫回答“上了”;警察接着说“上了锁,就没事了。”刘鑫没有做出反应。

警察到来后,刘鑫在中野警署对警察说“姐姐把门从外面锁了”。但到了12月7日,刘鑫接受检方询问的笔录中,检方问你“门是从外面锁了吗?”她回答说“记不住了”。

也就是说,刘鑫第一个电话中意外录到的话表明刘鑫自己把门锁了。咨询过后,第二个电话以及后续笔录,她说是锁住的,但是由江歌锁的。

她说是江歌锁住的,这不搞笑吗?江歌在外面被陈世峰从身后捂住嘴等方式控制住,还顾得上从外面把门锁上保护刘鑫?她以为刘鑫四肢瘫痪都不懂得锁门保护自己?陈世峰站一旁耐心等着江歌掏钥匙锁门?钥匙都拿出来了,一心想进去的陈世峰难道不会夺走开门?

刘鑫及其粉丝为了证明刘鑫没锁门,只能把江歌架上十字架,咬定是江歌出于对妹妹伟大的爱,用身体挡住了门,用钥匙锁住了门,而且凶残的凶手却束手无策……他们认为江歌就是个工具人,连基本的求生欲都不能有。

可惜,刘鑫自己也意识到说江歌锁门太脑残了,于是又改口了。到了12月7日以后,她说不记得门锁没锁了,但后来变成确定门没锁。

有人说,是不是江歌的身体/尸体挡住了门,导致门无法从里面向外推开?首先,这不符合邻居看到的场景,她探头看时,看到江歌正被杀害,靠在走道墙上,而不是门上。

(右图为警方模拟现场,左边是邻居探头的位置,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而且大家用常识想下,要开门进去的人是陈世峰。他难道不会推开江歌的身体冲进去?显然,他是发现门被刘鑫从里面锁住了,实在没辙,才只好放弃逃离现场。

外面的两个人,陈世峰和江歌都想进去却进不去,刘鑫不想他们进去,唯一可能锁门的人自然是里面那个。证人证言、录音证据、现场情境推演,都指向刘鑫锁了门,正如青岛法院认定的。

推测下案发经过:

由于刘鑫走前面并保持警觉,看到陈世峰从楼梯跳下来,自然反应迅速,撒腿就跑,而不知情的江歌看到蹦出个人来估计还是懵的。等她意识到危险,就向家门冲去,陈世峰紧随其后,可到达时,家门已经被刘鑫关上。

陈世峰和江歌都被挡在门外,陈世峰捂住江歌的嘴,控制着江歌,与刘鑫隔着门对话。因为是深夜,他肯定不会大喊,而是音量足以让门后的刘鑫听见即可。他让刘鑫开门,心底应当做好了打算,要么复合,要么杀了她。刘鑫说,我不会开门的,你不走,我就报警了。而陈世峰对门后骂骂咧咧,言语威胁,譬如你如果不立刻开门,我就把江歌杀了。刘鑫不愿意妥协,一边拨打报警电话,一边喊道:“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陈世峰知道门被锁住,开门无望,也听到了她确实在报警,便泄愤把江歌杀害后逃离现场。

至于刘鑫到底有没有把江歌推出门外,鉴于只有陈世峰一人证词,就不采纳,但从她的性格以及当晚高度紧张的状态来看,也不能排除这种可能性。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过错三,刘鑫在江歌遇害时/后第一反应是撇清责任,不惜歪曲事实,大肆撒谎。

1,刘鑫自从躲进屋子后,到警察来的15分钟内,从未出门查看江歌是死是活,更别提对保护自己的姐姐进行救助。就连邻居都曾出门查看。如果她只是以为江歌和她闹着玩,她有什么好害怕的啊?她说是因为警察让她不要出去的,她也说是警方让她不要回答江歌妈妈的问题。她既然这么听话,希望她也能好好履行赔偿。

2,江歌躺在外面奄奄一息,刘鑫在电话中也说姐姐倒下了,但她打了两通报警电话外,她从头到尾没有拨打119(日本急救电话)。可见她打110也是怕陈世峰杀完人拿到钥匙冲进来。急救电话是警方00:31到达现场后,由警方拨打的。救护车是在00:39到达的,错过了抢救的第一时间。

她为什么连急救电话都不打?或许是为了继续“坐实”自己真的什么都没听到吧。

3,在生死关头,刘鑫却在第一通和第二通报警电话之间,打给了日本餐厅的前辈,询问自己的所作所为会不会犯法。

这段录音是她的同盟冷眼萌叔放在网上的,是冷眼和刘鑫的对话,大家可以搜到音频原声。刘鑫如果只是自己去换裤子,出来莫名发现大门被人从外面反锁了,她打了一通报警电话,她何错之有?何需担心自己犯法?何需在江歌还没回家时紧急找人咨询?

可以合理推断,她所谓“犯法”的问题是指自己把江歌锁在外面(甚至可能推出门外),导致她遭到陈世峰伤害。

在咨询过后,她立刻打了第二通报警电话,在关键陈述上改变了说辞。在接线员都没问的情况下,她主动说,(姐姐)为了保护我,把门给关上了。这个说法有多荒谬,前面已经写过了。

(截图来自@黄乐平律师微博)

4,11月3日凌晨案发,11月7日,日本警方逮捕陈世峰,理由是他曾威胁过刘鑫,但不确认和江歌一案的关系。一直到24日才以杀人罪逮捕陈世峰。

24日,日本警方公布嫌犯为陈世峰,记者再次询问刘鑫:“是否知道当天在门外的就是陈世峰?”刘鑫回答是:“我只是把该说的都说了才破的案”。

这话听上去她是把作证当成了人情?是巨大的付出和牺牲?可是无论在日本还是中国,作证都是公民义务,更何况是你招来的凶手。

日本刑事诉讼法第160条规定:证人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宣誓或者拒绝提供证言时,可以裁定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锾,并可以命令赔偿由于拒绝所产生的费用。

而且刘鑫到底有没有如实作证呢?据日本警方此前公布的细节,江歌遇害前曾在门外与一名男性争吵。江歌母亲第一时间怀疑是刘鑫的前男友。而刘鑫则表示,她不知道当时与江歌争吵的人是谁。

刘鑫是个聪明人,就算退一万步,她没看到陈世峰,也没和他隔门对话,以她知道陈世峰当天凌晨会伏击自己,会想不到门外的是陈世峰?

她确实说了和陈世峰的过节,那是不得不说,但对于抓捕陈世峰真正有利的,证明陈世峰当晚在现场的情况,她却都说不知道,没听到,没看到。因为她怕扯出她的责任。

以她一贯自私自利的性格看,她或许为了回避承担责任,内心深处都不希望陈世峰被抓到。江歌死了,陈世峰背负命案也有把柄在她手上了,这样,她不雅视频不会被捅出来,她锁门(疑似推江歌出去)的事也不会被人知道。

5,为了证明自己对江歌的死亡没有责任,刘鑫及其拥趸散播谣言称,陈世峰当晚想杀的目标就是江歌。

他为何杀江歌,总得有个理由吧?

刘鑫暗示,江歌爱上了她,陈世峰是杀情敌。

她在当年多次发表这样的言论:“一年里,我无数次地忍不住想要公布我跟三叔的真正关系”、“你知道你伤害的是三叔的什么人吗?”、“三叔跟我表白你看见了吗?”……

(截图来自微博)

就连当时采访他们的局面主持人都看不下去了,当时发过个微博:“那些说江歌是同性恋的,可以去死了。”

甚至可以说,江歌都未必有那么喜欢刘鑫这个朋友,她对刘鑫的照顾只是出于她的善良。

江歌妈妈后来看到女儿一条仅自己可见的微博,吐槽刘鑫:

“少女真是耍小心眼,家不会打扫,早饭不会买,牙膏也不买,垃圾也不会倒,一定要等我回来倒,只会嘴上说说嘛。”(2016年10月25日)

陈世峰当晚的目标是江歌吗?绝对不可能。

根据日本警方找到的监控记录,下午时陈世峰就跟踪江歌和刘鑫,当她们俩在地铁站分开时,他继续跟踪刘鑫一人。他的目标就是刘鑫,只有刘鑫。

当年日本法庭上,法院最后的判定也是:“被告人陈世峰原来计划是去杀刘鑫,但当时刘鑫已经进入房门。所以在计划没有得逞、本该离开的时候,却杀了江歌。”(当年报道原文)

他为什么没得逞啊?还不是因为门从里面被锁了。

刘鑫为了撇清自己的责任,减轻自己的道德压力,真是无所不用,让人叹为观止。

6,刘鑫全家对江歌妈妈的侮辱。

刘鑫的自私基因看来是来自家庭了。记得江歌妈妈当年说过一件事,当时他们得到日本传来的消息,江歌和刘鑫公寓出事了,于是便聚在一起焦急地等待大使馆的消息。后来熬到凌晨,终于知道是江歌去世了,刘鑫没事,刘鑫父母立刻高兴地站起来,不说一声就走,都没安慰一句江秋莲。(凭记忆,可能有不准确的地方)

至于法院认定的,刘鑫以及她父母对江歌妈妈发表的一系列刺激性言论,大家或多或少都看到过。

尾声

有个朋友有次对我说,唉刘鑫也是个小女孩,也要允许人家害怕嘛。是我可能也害怕开门,而且那门不是她锁的吧?

我对她说,你说得不错,我们当然允许一个人软弱、自私、害怕。但江歌和刘鑫不是随机偶遇一个疯子,这人是刘鑫的前男友,并且江歌是为了等刘鑫一个小时,才遇上陈世峰的,不然她早床上睡觉了。

我们仅仅保留这个最不带主观恶意的情节问你,如果这事发生在你身上,你朋友死了,如果你是刘鑫你是什么心情?她说会很内疚。我问你会道歉和赔偿吗?她说当然会,会主动道歉和赔偿。

我说这就对了。我们现在并不是让刘鑫接受和陈世峰一样的谋杀审判,只不过要求她道歉和赔偿而已,这难道不是一个普通人应该主动去做的吗?可是江歌妈妈五年都没等到。

更何况刘鑫的比上面的假设恶劣得多:隐瞒危险、锁门、激怒、不叫救护车却咨询法律问题、说谎、挑衅……关键甚至不在于她在案发那一刻先跑回家不开门的应激反应,而是她在案发前后的作为,把她的自私自利表现得淋漓尽致。

从刘鑫一系列行为中,可以看出她有多么在意不要把事情闹大,维持她虚假的形象,全身而退,所以江歌妈妈在案发后第一时间公开了她的名字,并质疑她前男友是凶手,便让刘鑫癫狂了,坚决不承认自己有任何错。

像刘鑫这样的人,在生活中很常见,他们虚伪而又鸡贼,就连同住的江歌都看出来了,说她“耍小心眼”。他们喜欢和那些付出型的人做朋友,谈恋爱,通常总能占尽周围人的小便宜,还能在嘴上沾尽道德的光。虽然有时也遇到伪装慷慨的人,惹一身麻烦。本来这次,她也很可能蒙混过关,但她遇到的对手是江秋莲。

网上有很多人辱骂江歌妈妈,说她敛财,我每次看到这种言论,心头都会想so what?? 她开打赏,带货,赚到钱怎么了?为了为女儿寻求正义,四处奔波,不能工作,打官司,有多耗费钱?就算她用这钱来买房子,过好日子,又怎么了?

有人宁可相信,这是一个母亲愉快地利用女儿死亡赚流量钱,也不相信这是一个中年失独的单亲妈妈在巨大的痛苦中为女儿复仇,寻求解脱?

真有人觉得,她这么多年来的斗争是为了一笔赔偿金?江歌妈妈此前此后都表示过这笔赔偿会全部捐出。显然,这次审判对她最大的意义,是让法律确认刘鑫有过错,让刘鑫受到惩罚。

看到江歌妈妈带了判决书全文到江歌的墓前朗读,我想这是对生者和死者都是很大的安慰。希望刘鑫能履行赔偿,也希望江歌妈妈在五年的斗争尘埃落定后,也能有更平和的后半生。

参考资料: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2217896

https://www.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369296145940688&mod=zwenzhang?comment=1

https://www.163.com/dy/article/G7MT5U1L0516FC9F.html

http://m.news.cctv.com/2016/11/25/ARTIEahDm2DDlmSxwVkmckOS161125.shtml

https://www.guancha.cn/FaZhiWang/2017_11_14_434732_s.shtml

https://www.sohu.com/a/211685054_658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