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伟杰案 理律:考虑提上诉
理律主张于刘伟杰案发生后,立即赔偿新帝公司蒙受的损失,其后发现国泰世华在处理开户及提汇款作业中有明显重大疏失,因而提起本次诉讼;此外,理律并未否认应承担的责任,故全案31亿元损失中,仅对国泰世华求偿约10亿元。
理律表示,国泰世华于本案中有两大疏失,其一是任由刘伟杰擅自盖用私章,使其日后可顺利盗领款项。理律认为,国泰世华轻忽以对的态度,使民众存款失去保障,因此对法院认为其「并无疏失」见解无法认同。
其二是国泰世华在刘伟杰多达16次洗钱过程毫无察觉,未依法办理洗钱防制机制,遭理律求偿为由,决定不对其处以罚锾,仅要求重新检讨洗钱防制申报。
另外,案发至今已13年,诉讼进行中理律曾依政府资讯公开法向行政法院起诉,请求调阅金管会就本案的卷证,但金管会却始终推托拒不提供,以致本案无法水落石出。
理律表示,期盼法院能在银行对存户的注意义务、及防制洗钱的角色上建立明确的标准,以维护消费大众权益,并促成政府资讯公开与透明。对于判决结果,理律甚感遗憾,并将慎重评估考虑依法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