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30亿逃14年 刘伟杰不起诉

涉嫌监守自盗的理律律师事务所员工刘伟杰,在逃亡14年后,台北地检署2日作出不起诉处分。(本报资料照片)

理律法律事务所员工刘伟杰涉嫌监守自盗,案发后,该事务所高层紧急开会应对,图为当年该事务所大门口写有「不争」与「无为」的牌子前,员工忙进忙出的情形。(本报资料照片)

喧腾一时的理律律师事务所前法务专员刘伟杰涉嫌监守自盗30亿元案,虽然理律一度对刘发出15亿元天价悬赏,但案发迄今14年,检调、黑道、大陆公安都未能找到他,刘如同人间蒸发,案件已逾追诉权期效,台北地检署2日将刘不起诉。对此,理律律师事务所表示没有回应。

检调查出,54岁的刘伟杰利用美商新帝公司委托理律处分联电股票机会,自2003年8月6日到9月15日间,盗卖12.7万张股票得款30.9亿元,以汇兑欧元汇往香港,并购买大批钻石洗钱等方式,将30亿元赃款带离台湾。

假冒同志密友 潜逃出境

刘伟杰早于2002年5、6月起,就要求同志密友黄室华,提供身分证、护照、户口名簿及退伍令等证件供他使用。同年9月2日,刘向新店市公所申请补发黄室华的身分证,并以自己照片冒充黄,顺利取得贴上自己照片的黄室华身分证。

刘再以护照遗失,向外交部申请补发以黄为名的护照,多次以黄的身分入出境。2003年8月间,刘将盗卖股票所得300万元赃款,交黄使用后,10月9日即与另名男性密友林岑伟搭机逃往香港,辗转赴大陆藏匿。北检2003年10月对刘发布通缉。

事后,黄室华被判刑1年2月、缓刑3年确定。另林岑伟通缉时效至去年5月30日届满,北检已将林不起诉。

外逃10大要犯 天价悬赏

由于刘监守自盗金额相当大,2003年,行政院将刘列为「10大外逃追缉要犯」,悬赏1000万元,理律也罕见公布「国际悬赏」,鼓励提供消息给治安机关追捕刘伟杰,若刘到案并追回款项,理律将提拨追回金额的一半15亿元,作为悬赏金,创下国内悬赏金的天价纪录。

案发初期,一度传出黑道和大陆公安锁定刘追捕要领赏,但时间过去,刘如人间蒸发,行踪成谜。北检因刘的通缉时效为12年6月,再加计侦查期间,刘追诉权时效已在今年8月8日期满,2日依法将刘不起诉。

另理律因此案遭受重大损失,在赔偿客户新帝公司后,主张国泰世华银行在处理开户及提汇款作业中有明显重大疏失,向国泰世华银行求偿9.9亿元,但一、二审都判决理律败诉,全案由最高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