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一农业执法大队原大队长给开发商打招呼,收20万“中介费”
3月3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刊登《严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中提到,近期,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不少涉及“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违纪行为。其中,海南省委统战部原一级巡视员钟捷兴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通报指出其“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新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裁韩杰同样存在“违规经商办企业和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等问题。
文中称,江苏省太仓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原大队长沈某就是这样的反面典型。2018至2019年期间,沈某分别应熟人刘某某、施某某请求,通过向某房地产公司有关负责人打招呼的方式,帮助刘某某和施某某购买该公司开发的房产,并收取刘某某、施某某各10万元作为“中介费”。
“沈某帮熟人‘搞定事情’,展现‘能量’之后,对方往往会吃请感谢,一来二往,沈某开始认为吃点拿点都是小事,逐渐越滑越深。”据该案办案人员介绍,在吃吃喝喝的过程中,沈某的胃口和欲望逐渐变大,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逐渐侵蚀其思想,而不法商人则利用节假日等时间节点对他展开“围猎”。随着沈某愈发放松自我要求,不仅多次让管理服务对象来为他支付餐饮费,还大肆违规收受下属人员所送的礼品礼金,成为“风腐一体”的典型。2022年8月,沈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不久后,沈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有偿中介活动为违纪行为套上了市场化、民事化的“马甲”,少数腐败分子也打着帮忙“牵线搭桥”的幌子,利益输送方式隐形变异、翻新升级。
党员干部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严重破坏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破坏党和政府形象,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必须深挖细查、系统施治。
文章指出,当官就不要想发财,想发财就不要去做官。面对利益诱惑,广大党员干部必须严于律己、坚守底线,不给诱惑腐蚀提供可乘之机。
(稿件原标题:《严查违规从事有偿中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