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抓盗版 4智财蟑螂获利千万
陈姓男子等人教唆影视公司抓盗版获利千万,台北地检署4日依律师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陈姓、翁姓、许姓男子及郭姓女子4人不具律师身分,以抓盗版为由,故意上传种子片源到分享网站上,诱使网友下载转传,趁机撷取网友IP位址,再教唆得利影视、华映娱乐等公司向检警提告侵权,从和解金中抽成3成5至4成5牟利,4人6年内获利1100多万元。台北地检署4日依违反律师法起诉陈、翁、郭3人。许男认罪获缓起诉2年,但须支付公库20万元。
本案缘于北检侦办华映娱乐控告网友违反《著作权法》案件时,意外查获这起离谱的「智财蟑螂」案。
检方发现,业者先取得大批影片「网路授权」,引诱网友上传、下载后,以类似「诱捕侦查」方式,乱枪打鸟一次控告上百名网友,以例稿诉状向保大或检察署提告,利用检警的公权力索讨和解金,再以和解不会留下前科为由,诱使网友付出和解金;每部影片侵权和解金开价5万,让挨告网友平均付出2至3万元。
起诉指出,陈男原本承揽得利公司取缔盗版影音光碟业务,以得利公司名义向检警提告,约定如取缔成功,可从和解金中抽取百分之35至45不等金额作为报酬。
陈男抓盗版获利31万1000元后,因网路论坛分享影片兴起,盗版影音市场萎缩,他因论坛网址多设于国外取缔不易,即借由分享网站并下载软体,参与盗版影片的下载及上传,取得下载、上传者的网友IP资料,继续挑唆并包揽诉讼。
陈男自2013年至2019年止,利用此一手法,取得数百名下载网友IP资料,并以华映公司法务人员身分提出告诉,获取和解金后,就与华映公司对拆,总计陈男获利逾500万元。
另任职饭店的翁男,也以此方法从得利影视获利20万;翁男另为郭女上网钓鱼,让郭女从2016年起,靠诱捕网友盗版海乐、车库公司的电影,赚进400多万,另外许男则从2014年到2019年间获利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