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尾花回收再卖 议员轰涉诈欺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耿葳(右)1日于民政部门质询时,向民政局长陈永德(中)与殡葬处长张世昌(左)揭露,许多业者将告别式花卉回收再贩售,有诈欺嫌疑。(摘自北市议会直播系统/丁上程台北传真)
亲友透过告别式追思故人时,都会购买花篮陈列在现场。不过有议员质疑,告别式后丧家几乎不会将花篮带走,殡葬处则以劳务采购案,征求厂商负责后续清运。结果发现厂商会将新鲜、品相好的花回收使用,以25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礼仪公司,贩售的「脚尾花」还被美化为「福报花」,有欺骗消费者的疑虑。殡葬处回应,会要求业者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
国民党议员耿葳指出,殡葬处征求厂商清运处置告别式后的花篮,但厂商却需额外支付权利金给殡葬处,让她感到疑惑。深入调查发现,厂商将新鲜、品相完好的花回收后,以250至500元不等的价格转售民间殡葬公司。丧家或亲友向业者购入花篮时,售价通常高达2000至3000元,若业者卖出的是回收又转卖的「脚尾花」,有涉及诈欺的嫌疑。
耿葳指出,花篮架、花篮再利用可理解,但连鲜花都回收重新贩售,还将这些「脚尾花」美名为「福报花」,且业者是否有善尽到告知责任,让民众知道买到的是用过的二手花?
耿葳指出,这样的经营模式已根深蒂固,殡葬处知情且默许,甚至协助业者公开招标,每年收取业者上百万的权利金,推算整年度的回收状况,再贩售利益惊人。她认为,必须让消费者知道自己买的是否为新鲜花材。
法务局长连堂凯直言,不只消费者购买时有权利知晓,业者也有义务要告知贩售的是回收花材及花架,没有明确标示之下可能会有问题,厂商若未尽告知义务,就有违反《消保法》的疑虑,消费者也有权申诉,是值得后续稽查的项目之一。
殡葬处表示,已多次发函殡葬商业同业公会转知业者,若基于环保而重复使用花卉,应事先告知消费者,并提供不同价格供选择。后续将召集公会及花卉协会,讨论如何完善价格资讯揭露,同时也将与北市府法务局消保官、商业处合作不定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