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稽查幼儿园 3家违法勒令停办
教育局主动稽查坊间的幼儿园,分别在太平区等地查获3家违法幼儿园,依法勒令停办!(陈世宗翻摄)
每年4至5月是幼儿园招生旺季,全市私立幼儿园共有495家,因托育一条龙补助必须是合法立案,为确保家长权益和幼儿在校环境安全,教育局主动展开稽查;分别在太平区长亿东五街、神冈区神冈里神清路、北屯区仁和里崇德九路3处,查获未立案却在经营的幼儿园,依幼儿教育及照顾法裁罚并勒令停办。
教育局长彭富源说,自104年8月1日起,该局配合市府0至6岁托育一条龙政策推动「台中市幼儿学前教育补助方案」;幼儿就读公立幼儿园免学费,私立幼儿园最高可补助3万元,但均须符合补助要件的幼儿园才能申请。
教育局为了解业者实际情形每周进行两次稽查,101年到104年共有63家未立案幼儿园歇业;连日来在太平区长亿东五街、神冈区神冈里神清路、北屯区仁和里崇德九路3处未合法立案,却招收幼儿的幼儿园,依法裁罚并勒令停办,告诫业者在未取得立案前,不可再经营幼教业务。
彭富源指出,为避免业者变相涨价,抹煞托育一条龙减轻家长育儿压力的政策目的,该局不断要求各私立幼儿园105学年度2至4岁收费,不得高于前1学年度经过教育局备查的收费数额,并全面管控收费情形。
教育局提醒家长,收费争议经常源自幼儿园巧立名目额外收费或未将补助款申领规定详实告知家长;建议家长在择定幼儿园后或选择幼儿园时,务必向园方了解收费项目及额度,与幼儿园签订书面契约,借以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以保障自身权益。若园方有私自涨价之嫌,可电洽教育局检举专线(0972-673369)或向教育局信箱(http://www.tc.edu.tw/sendmail/send )反映,撤查属实者依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