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环警联合稽查 工厂污染7家开罚1家勒令停工1家法办

▲环警联合稽查工厂污染,7家开罚、1家勒令停工、1家法办。(图/环保局提供)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市环保局9日会同保七总队第三大队第三中队环保署南区督察大队共60余人,兵分8路同步稽查永康区、仁德区、安南区及安定区8家工厂,查获7家工厂分别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废弃物清理法等法规

稽查人员搜证后均予开单告发,最高可处300万元,其中1家工厂另被勒令停工,1家依法函送台南地检署侦办。

环保局长期监控有污染之虞的工厂,9日展开环警联合稽查行动,在仁德区查获1家再利用塑胶废弃物工厂,未领有公民营废弃物清除处理机构许可文件,擅自处理废塑胶并露天贮存废弃物,无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渗透的设备,贮存区无中文标示,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开单告发并命停业,最高可处新台币300万元罚锾。

1家沥青工厂,将沥青混凝土刨除料回填工厂后方的渔塭,违反废弃物清理法,环保局调查后将负责人及渔塭地主,依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函送法办。1家未取得再利用许可证的工厂,擅自处理事业废弃物,未依厂区配置图位置贮存,违反废清法经济部事业废弃物再利用管理办法,将各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还有1家工厂未依规定频率网路申报废弃物产生、贮存情形,违反废弃物清理法,将处6000至300万元罚锾。1家工厂未登载底渣、贮存厂内未标示,废油混合物未妥善收集已污染水沟,分别可处新台币6000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另2家工厂未依许可证内容操作,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分别可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局表示,「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裁罚只是手段,希望业者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环检警结盟将继续无预警行动,不分昼夜加强打击环境犯罪行为民众若发现任何环境犯罪行为,请立即通报环保局(公害陈情专线:0800-066666),共同打击不法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