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不到20元就暴走!土水杂工「左拿刀、右拾砖」恐吓友人

彰化1名陈姓男子因借不到20元就持刀恐吓他人,日前遭彰化地院依恐吓罪判处拘役40日。(资料照片/孙英哲彰化传真)

彰化1名从事土水杂工的陈姓男子,向邱姓男子借款20元遭拒,竟丢石块攻击泄愤,还持小刀叫嚣呛声及丢掷砖块袭击邱男,行径离谱。全案彰化地院日前审结,陈男被依涉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4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判决指出,陈男冠顺因向邱姓男子借款20元遭拒,竟于2022年12月2日上午11点多,在邱男的住所外空地,持路边石块丢向邱男,见未砸中,再以右手持小刀,对着以右手持铁管的邱男步步进逼,将邱男一路逼进屋内,叫嚣「出来输赢!」等语。

陈男随后走到邱男住所外空地,改以左手持小刀,以右手拾取地上砖头,进入邱男住所内,作势以砖头攻击邱男,接着将砖头往地上砸,结果反遭邱男压制。

他在邱男放开他后,竟又以右手捡拾地上石块,作势攻击并追逐邱男,使邱男心生畏惧,致生危害于安全。

本案被告陈男有公共危险案件等前科,于一审准备程序中自述国中肄业,入监在做土水杂工,没工作时靠捡拾资源回收维生,且独自居住在乡下。

法官审理指出,被告不思以理性方式处理纠纷,竟持小刀及砖头作势伤害告诉人,以此方式恐吓告诉人,使其心生畏惧,情绪管理及自我控制能力不佳,实不足取。念及其犯后坦承犯行,犯后态度尚可,兼衡其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审酌后依犯恐吓危害安全罪判处拘役40日,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