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小三拍穿内裤照勾尪 她惊见「宝贝你味道好浓」崩溃了
女子知道男子有婚姻仍持续传送暧昧讯息,以及火辣照片,气得男子老婆提告求偿60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有名女摄影师透过交友软体认识1名男子,她事后得知男子已婚,但仍过夜发生性行为,传送讯息「好八点档喔,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我的欲望大概满到头顶了」、「宝贝你味道真的好浓喔」等对话,还传送仅穿内裤照与大腿照给对方;男子老婆发现后气炸提告求偿60万元精神赔偿,法官最后判2人应连带给付元配新台币40万元。
依判决书记载,男子阿强(化名)与妻子结婚后育有1子,然而,他却在109年3月间在交友软体认识1名女子阿芳(化名),2人在交往后,才在同年4月向阿芳坦承结婚有孩子,不过,阿芳得知他有婚姻仍然在同年4月间传送暧昧对话,以及2人独处幽会、互称宝贝相约同寝、以及深夜同宿,并且在5月至6月间频繁约会见面、发生性行为,并传多张只穿内裤照片给他,其妻子知道后对阿芳提告,并且求偿60万元精神赔偿。
阿芳表示当时阿强称自己单身未婚,后来才承认已结婚生孩子,但对方提到因为老婆在大陆,要等回台湾后才能办离婚,对方也指出和老婆已无婚姻关系,加上不断追求才开始交往,但6月时对方突向她提出分手,表示要忙于顾小孩,2人不能继续交往,但是她在10月间,收到对方老婆透过脸书的私讯,才知道原来对方老婆一直在台湾,对方也没有要离婚,才知道自己被欺骗,但因为自己是接案子的摄影师,认为60万赔偿金太高无法负担。
阿强则表示自己好奇接触网路交友,一时未能掌握好交往分际,虽然向对方坦承有老婆小孩,但又情不自禁犯下一些错误,但最后也与对方断了联络,希望可以挽回婚姻,认为60万元金额实在过高。
嘉义地院审理,阿芳知道阿强有老婆后,仍执意交往,调阅2人LINE对话发现,且知道阿强有配偶后却表示「...虽然也很震惊,好八点档喔,没想到这种事会发生在我身上耶,...很感谢生命中又有帮我上了一课的人」,还传送讯息「(在跟一个爱喝手摇引的妹子纵欲)辛苦宝贝!你真可爱」、「...我身材也不好啊,又不够淫荡」、「就是问我喜欢撞你吗?」、「我的欲望大概满到头顶了」、「我超湿的喔」、「对你流口水了」、「宝贝你味道真的好浓喔」等亲密对话,并且阿芳还传给阿强仅穿内裤下半身与露大腿照片。
法官认定,阿芳已知阿强有配偶仍继续往来、过夜,、互称宝贝、亲爱的,并且持续互传暧昧讯息及裸露照片,2人显然已超出一般普通朋友间之情谊,明显逾越社会一般男女社交分际,破坏婚姻,侵害配偶关系,2人应连带给付元配新台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