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门某镇代表、里长候选人设宴疑贿选 讯后交保饬回

金门地检署近期查出,金门县某区李姓镇民代表候选人及杨姓里长候选人,本月间在选区外设宴无偿以每桌价值3000元左右之餐食,招待选区内有投票权之人数十人,讯后交保饬回。(本报资料照片)

金门地检署于日前接获检举情资指出,某区李姓镇民代表候选人及杨姓里长候选人,于本(11)月间在选区外设宴无偿以每桌价值3000元左右之餐食,招待选区内有投票权之人数十人,疑似进行贿选。经承办检察官侦查搜证后对相关人等进行侦讯,认定尚无羁押之必要,谕令交保后饬回。

金门地检署指出,该案经相关事证搜证后,于昨(17)日指挥金门县警局金城分局、金湖分局,以及福建省调查处等单位,持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核发之搜索票,搜索李姓与杨姓候选人住居所等处所,并带回2候选人及案件关系人共15人进行询问、查证,嗣经承办检察官复讯后,认2人涉嫌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99条第1项投票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但尚无羁押之必要,谕令各以3万元、2万元交保。

金门地检署呼吁候选人,选举应循合法正当方式寻求选民支持、认同,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民众若知悉候选人或桩脚有贿选行为,可利用选举查察联系中心之检举专线:0800-024-099拨通后再按4,24小时均有地检署值班人员接听,或者是扫描该署QR code得以通讯软体LINE提出检举,检警对于检举人之身份均会严格保密,且检举因而查获贿选者,可获得高额检举奖金,期望全民共同端正选风,提升我国民主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