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绯闻案」乌龙爆料 周玉蔻泄个资!民视及负责人挨罚金额曝

名嘴周玉蔻在台北市长选举期间爆料,前中华民国小姐冠军张淑娟和当时的参选人蒋万安父亲蒋孝严过从甚密,甚至点名她就是当年「晶华绯闻案」女主角,检方起诉周女。(本报资料照片,郭吉铨摄)

名嘴周玉蔻前年台北市长选举期间,在民视的节目中乌龙爆料,指称前中华民国小姐冠军张淑娟和当时的参选人蒋万安父亲蒋孝严过从甚密,甚至点名她就是当年「晶华绯闻案」女主角,刑事部分周女被依违反个资法等罪起诉,法院审理中;NCC(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依违反个资法对民视负责人王明玉裁罚5万元,王女不服提告请求撤销,日前遭到驳回。可上诉。

另,民视因本案遭NCC审认节目违反广播电视法及个资法,裁处罚锾20万元,民视不服处分提起行政诉讼,也遭北高行政法院驳回。

王明玉是民视公司之代表人,民视公司经营「民视新闻台」、「民视台湾台」频道所制播「辣新闻152」节目,在2022年9月22日播送晶华绯闻案之相关内容,揭露张女之姓名、肖像、经历、职业及其私领域生活等个人资料。

NCC认为该节目未经张女同意而公布张女之个人资料及揭露他人隐私等内容,与公共利益无关,且无增进公共利益之必要,违反个人资料保护法裁处民视公司负责人、王明玉罚锾5万元的处分,王不服原处分,提起行政诉讼。

王明玉说,该节目是因当时台北市长参选人蒋万安及其父亲蒋孝严二人均为国内政坛知名人士,具有政治影响力,故其私领域之行为,将影响一般民众判断其品德及其诚信处事之参考,与公共利益相关,新闻媒体得以严格检视之。

王表示,张女曾为获选为中国小姐并接受媒体采访,节目所讨论内容已为公开资讯,又与公共利益相关,且如果认定节目有违反个资法之情形,民视公司已制订电视新闻自律规范,并定期召开新闻自律咨询委员会,可证她已尽防止之义务,并未违反个资法规定,请求撤销裁罚。

北高行政法院地方行政诉讼庭认为,该节目主持人周玉蔻对张女涉嫌违反个资法等罪嫌乙节,业经检方提起公诉在案,该节目播送张女之婚姻、职业、背景经历、私领域生活,与其前夫及姻亲等相关个人资讯之内容,显非增进公共利益之所需,自非属个资法可免责之范畴,原处分认适用法并无违误,判决驳回王女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