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者:中國網路企業高科技含金量不高
经济学者沈凌针对中国网路企业是否是高科技公司提出质疑,他将几间中国企业与美国同行相比,发现他们的研发经费远不及美国企业,认为中国网路企业没有什么高科技特质在内。
德国之声中文网7日刊登沈凌的评论文章「中国网路企业是高科技公司吗?」他怀疑将网路企业与高科技企业画上等号是伪命题,并将中国几间网路公司与相对应的美国企业做对比。
沈凌发现,美国网路企业通常是一家独大,而中国则会有数家竞争,竞争程度远大于美国,导致利润率低,连带研发费用也低。以经济学角度而言,位于低端的企业主动拉开与先进企业的差距,瓜分低端市场,要比直接去和先进厂商场市场合算。
从财报上也可以证实此现象,沈凌比较几间企业最新年度财报发现,中国几间网路公司的研发费用都低于美国企业。
例如电商领域,亚马逊(Amazon)的年营收是中国京东、阿里巴巴、拼多多三家总和的1.83倍,但研发费用是三家总和的7.12倍。沈凌认为,亚马逊和中国三家电商公司恐怕不是同一类比较对象,是不是高科技企业还得另说,毕竟研发费用是高科技企业的基本指标之一。
搜寻引擎公司差异则更大,谷歌(Google)的年营收是百度的16倍,研发费用是13.13倍,这个差距在过去10年间扩大了30%到60%。
社群网路领域的腾讯则略好一点,虽然与脸书(Facebook)相比,脸书年营收是腾讯的1.55倍,研发费用是4.2倍,但这个差距在过去10年间大约缩小了10%。而近年在中国异军突起的字节跳动则没有公布研发费用等财报细节,难以比较。
沈凌认为,中国的网路公司无论从营收或研发费用来讲,都远不及美国同业。如果美国网路公司算得上是货真价实的高科技公司,那么中国同行或许真的只是一个垄断平台,并没有什么高科技特质在内。
但也是有中国企业研发经费较美国企业高的案例。如华为对比苹果(Apple),苹果年营收是华为的2.1倍,净利润是6倍,但华为研发费用是苹果的1.1倍。不过美国对华为的打压,使这两年差距重新扩大。
另外在新能源车领域,中国的比亚迪比上特斯拉(Tesla),比亚迪营收是特斯拉的90%,但研发经费是特斯拉的140%。
沈凌是德国波昂大学经济学博士,现执教于上海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