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案:一对母女的荒唐人生

世人慌慌张张,只图碎银几两,然而又是这几两碎银,能解万千惆怅。

追逐利益本身无错,可要是不懂节制、一味的放纵欲望,只会越陷越深,最终被拖下泥潭,难以自拔;正如福建这场旧案,扫黄现场抓获一对母女,其中一个还是女警花?终酿悲剧。

2010年10月11日,福建某县警方接到举报,举报人称有人在“鸭头店”卖Y;接到举报后,警方迅速了解详细情况,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卖Y窝点在某路一民宅二楼。

一楼则是一家熟食店,是由一对夫妻经营的“鸭头店”,看上去跟普通的熟食店一样,并没有异常,但从掌握的信息来看,熟食店只是伪装,只要有人介绍,熟食店老板就会带客人上二楼体验特殊服务。

警方排查了这一带的流动人群,也追查了每一条线索,所有的信息都指向“鸭头店”;警方迅速出动,先后抓获6人,令人意外的是,现场还有一对母女,20岁的女儿竟然还是“女警花”。

将两人抓获时,她们正在“工作”,场面一度尴尬。

母女归案后,也交代了一切,20岁女儿并不是什么“警花”,“警服”是普通的道具,她们只是为了满足一些顾客的特殊要求。

母亲叫池艳艳,时年40岁、女儿叫郑盼,时年20岁。

池艳艳跟丈夫郑某某结婚数年,生有一儿一女;夫妻两人分工明确,男主外、女主内,丈夫在工地打零工,池艳艳在家务农照顾两个孩子,两人的收入都不高,勉强维持着一家人的基本生活。

因为经济有限,两人只能供一个孩子读书,大女儿郑盼主动放弃了受教育的机会,初中毕业后就跟着母亲在家务农;父母有些重男轻女,认为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读再多的书也是别人的家儿媳妇。

从小到大,郑盼听到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是姐姐,你要照顾弟弟。

当郑盼听到父母谈论供谁读书时,她就明白父母的意思;比她小五岁的弟弟成绩优异,比他更有前途,若是弟弟能考上大学,她也能跟着沾沾光,因此主动放弃了学业,到婚适年龄时,也有几户人家上门提亲,但父母都觉得儿子还小,家里面也需要人照顾,推掉了一桩又一桩的婚事。

“贫贱夫妻百事哀”,2010年郑某某在工地上扭伤了腰,需要休养一段时间,这期间池艳艳便外出打工,她听说理发能赚钱,于是就问了好几个发廊老板收不收学徒;老板的回答都非常一致,需要交1000元的学费。

池艳艳全身上下只有300元,根本不够,走投无路之际,发廊老板让她去“鸭头店”问问;这一问可把她吓了一跳,“鸭头店”竟然做皮肉生意,池艳艳这一生规规矩矩,从没有越过雷池半步,这种生意她无法接受。

熟食店老板说自己只是提供场所,每天只抽一部分提成,收费标准可以由池艳艳自己定,不过她们的价格都在一次200元左右。

池艳艳愣了一下,丈夫辛辛苦苦在工地上打零工一天也才赚这么多钱,而她只需要提供一次服务就行,在经济利诱下,池艳艳打算先试一试;池艳艳虽然年过40岁,但是外貌艳丽,身材也保养的较好,待了小半个月,她成了鸭头店的“花魁”。

2010年9月,池艳艳带着一笔存款回到老家,她偷偷将女儿拉到一边,向她说明工作情况,池艳艳并没有强迫她,但让郑盼多考虑考虑正在读书的弟弟,郑某某卧病在床,也需要一笔钱治病。

母亲说得也有道理,父亲将她养大不容易,她也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

20岁的郑盼跟着池艳艳来到了“鸭头店”,郑盼每次收费200元,她打算先攒五六万元,等攒够了钱就回老家开店,做正经生意。“服务”期间,郑盼也会遇到一些“奇怪”的顾客,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女护士、女警花、女白领的相关服饰和道具她都准备好了。

经营“生意”一个多月,郑盼慢慢接受了这一行,她的心态也发生了诸多变化,花钱也变得大手大脚,经营的时间越久,她就越迷茫,总觉得钱怎么好赚,为什么还要去开店,40岁的母亲都可以从事这一行,她也可以一直从事下去。

这样的想法一直困扰着郑盼,当她还没想明白这个问题时,警方就将母女二人抓获归案,经警方耐心的思想教育和引导,郑盼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严厉禁止卖Y、PC已经介绍卖Y或者容留PC,卖Y、PC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池艳艳和郑盼经营“生意”时间长,涉及金额较大,造成的影响较深,警方依法处郑盼、池艳艳行政拘留15天并处罚5000元,其他4人被刑拘拘留5天。

池艳艳原本只是在家务农,因经济原因外出打工,在金钱的利诱下走偏了道路;为了轻松赚钱,又哄骗女儿参与其中,作为一个母亲她多多少少有些不称职,母亲的爱应该是伟大且无私的,为了保护孩子可以付出一切,她并没有做到这点。

郑盼更应该摆脱家庭的束缚,找到自己的目标。

《旧案:警方扫黄现场抓获一对母女,其中一个还是女警花,你咋看?》本文案例来源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