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九部门联合印发
《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强调完善知识产权检察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5月2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共同举办新闻发布会,解读《实施方案》,介绍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最新进展。
《实施方案》提出,到2035年,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保护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形成政府履职尽责、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司法机关公正司法、经营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治理体系。《实施方案》强调,完善知识产权检察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加大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持续推进惩治恶意诉讼工作,稳步探索知识产权检察公益诉讼。
最高检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在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了最高检自2022年7月起,组织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取得的成效,以及在专利、商标、著作权等领域办理的典型案例。他表示,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常态化开展专项工作,加强统筹协调推进,持续深挖案件线索,建立健全防范、打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的长效机制,完善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协同推进行业治理、综合治理、诉源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记者:张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