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妹到招待所遭下迷药 丁字内裤移位、下体疼痛惊觉失身
酒店妹到招待所遭下迷药 ,丁字内裤移位、下体疼痛惊觉失身。(达志影像)
高雄一名酒店小姐小美下班后被客人点台前往私人招待所继续饮酒,未料林姓男客却意图不轨,趁隙将迷药加入小美酒中,并趁她陷入昏迷之际性侵,小美醒来自己丁字内裤移位,下体又有刺痛感,询问林男是否有不轨,林男称仅有指侵,她愤而提出告诉,林姓男子被判刑7年4月,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均被驳回,将等待通知入监服刑。
根据判决,林姓男子民国106 年6 月28日打电话至高雄某知名酒店,点了酒女小美前往住处坐台6 小时,抵达后现场还另有2 名小姐及2名男性友人一同饮酒。饮酒过程中,林男取出粉红色药丸给由小美吞下后,还询问小美是否有性交易。
事后双方继续饮酒作乐,未料林男却偷偷将迷药掺入小美的酒内,并趁药效即将发作前,点燃1支混有K他命香烟,并坐小美身旁问「你相不相信我?」,小美回答「我相信你啊」,随后瞬间晕厥陷入昏睡,林男立刻趁机进行性侵。
隔日上午上午7 、8 时许小美清醒后,发现自己穿的丁字内裤移位,且下体出现刺痛感,立刻质问林男是否有做过不轨的事情,林男坦言曾经进行指侵,小美当场大怒,打电话找友人陪同前往医院验伤,并报警处理。
但是林男出庭时却否认进行性侵,只坦承因为当晚喝太多,过程中有抚摸女方胸部,但依现场还有其他酒店干部在场,且小美到他家前还曾在酒店坐台,不知是谁拿药给她,甚至也许在店里上班时就已经服药。
一审法官审理后,认为林男违反小美之意愿,使小美误食掺含苯二氮平类之药剂(安眠镇静药物),导致她瞬间晕厥失去意识,而以手指性侵得逞。判处林男7年4月。
林男不服上诉,经高雄高分院更1审调查,依据医院检验报告,仍维持原判。林男再度上诉最高法院仍遭驳回,将等待通知入监。